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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本地的律师告学校靠谱吗,为什么律师怕和学校打官司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2 03:31:21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7月27日以来,《北方新报》分别以《错被提前批录取 家长欲起诉委托报考机构内蒙古科苑信息公司》、《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为题,报道了呼和浩特市民樊女士花4500元委托内蒙古科苑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苑报考)为女儿小安提供志愿报考指导和键盘操作服务,小安在本科提前批被黑龙江省某高校日语专业录取,该录取结果并不在小安和科苑报考的预料之中。事件发生后,科苑报考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报考现场和樊女士达成了口头赔偿协议,但事后又称这仅仅是当时为了“安抚樊女士”,推翻了之前的赔偿方案。

9月7日,记者联系樊女士跟进了小安的最新情况,据樊女士介绍:“因为科苑报考的错报,直接导致了我的女儿小安没能在今年9月走进大学校门,而是到一家培训机构复读,浪费了一年的时间。前段时间,市场监管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我,科苑报考想要变更股权,我得知以后,以该机构涉及投诉和诉讼为由,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暂缓该机构变更股权。今天,我正式委托了内蒙古超伦律师事务所的白志鹏律师为我的诉讼代理人,着手准备材料起诉科苑报考,要求他们赔偿我们的损失。”

9月7日,记者联系了中山东路市场监管所副所长郭桐恺,郭桐恺告诉记者:“目前,此事有两个最新进展,一是我们以科苑报考涉及投诉和舆情为由,暂缓了该公司的股权变更。另一个是樊女士已经委托律师准备起诉科苑报考,在着手准备诉讼材料方面,我们给予了支持配合。”

9月7日,记者采访了樊女士和小安的委托代理人,内蒙古超伦律师事务所的白志鹏律师。白志鹏律师告诉记者:“《北方新报》报道了樊女士和小安的事情以后,我们律所非常关注,对小安的遭遇深表同情。作为樊女士和小安的委托代理人,我们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赋予樊女士和小安的合法权利,对内蒙古科苑信息有限公司提起诉讼,依法解除合同关系,并要求内蒙古科苑信息有限公司退还服务费用、赔偿樊女士和小安因此遭受的各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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