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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代理婚姻案件律师找哪个,婚前买房婚后出租,离婚时房租要分割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1 21:24:39

雯女士问:

2018年,我买了一套价值98万元的房屋,次年与赵某结婚。去年我把房租给藤某,月租金3000元。上个月,赵某以我不能生育小孩为由提出离婚,还要求分割房租,请问房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

你出租的房屋为婚前购买,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你出租该房获得的租金属于法定孳息,该孳息属于婚前房屋产生的收益,因此房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你的个人财产。

5月14日(周五)值班律师

上午 赵明堂 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保险纠纷、执行纠纷、合同纠纷以及上诉申诉案件等,联系电话:18275765980

下午 林剑 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律师,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继承、房产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合同、山林土地、行政诉讼、医疗纠纷、海事海商诉讼、拆迁补偿、行政听证,联系电话:18776717707

(南国早报石慧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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