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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要不要找律师,律师干货之 民间借贷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1 1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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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存在于民间金融活动之中,其特点为历史悠久、范围广泛。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那么对于民间借贷关系,会遇到哪些法律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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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间借贷法院支持的最高利息是多少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但是我们大多数人可能对于法院支持的最高利息并不了解。下面让我来看一个案例:

2019年7月22日,被告张某因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刘某借款人民币230万元,双方约定2021年7月23日还款,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据一张,约定借款利率按月息2%计算,嗣后,刘某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张某支付了230万元。借款到期后,经刘某多次催讨余款及利息未果,无奈之下于2021年9月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偿还借款人民币230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9年7月22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上述借款还清为止,但被告张某认为尚欠借款100万是事实,但认为利息应按年利率6%计算。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刘某主张被告张某偿还借款本金230万元,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但原告刘某诉请要求被告支付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的诉讼请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不符,遂依法判决被告张某偿还原告刘某本金人民币230元及相应的利息。利息以23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22日起按月息2%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直至借款还清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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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案例,我们了解到,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至日的利息部分,按照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保护标准计算。

在此提醒大家,现实生活中,经常有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的借款,没有不动产抵押,没有保证人,也没有担保的情况。一旦借款人偿还不了款项,出借人便会面临很大的风险。因此对于大额的借款,应当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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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立案后,一般是由法院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的信息,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以上程序进行完后,审判长宣布正式开庭,那么在庭审中,审判长一般会严格审查哪些问题呢?

1、出借人在出借前是否具备相应的出借能力?


2、起诉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是否符合常理?


3、出借人是否能够提供债权凭证?


4、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是否多次借贷诉讼?是否可能存在套路贷等行为?


5、是否是其他基础法律关系下,演变的民间借贷关系等相关问题。

对于以上问题,出借人在庭审之前,一定要做足功课,以此来迎接庭审,最终实现自己的债权。但是,出借人不论出于何种目的将资金借出,一定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相对人,切实保障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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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借款时,利息可以先从本金中扣除吗?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它对于融通资金、互通有无、生产经营以及生活需要都有重要作用。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从贷款出借人提出借款时生效,出借人应将借款按借条的约定,足额支付给借款人,而不能将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张某因为经营店铺资金紧张,跟朋友陈某借了20万,双方也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2万元。但是陈某实际给张某打款18万元,张某收到钱后去找陈某,陈某说要保证他收到利息,就预先把张某应当给的利息从本金中扣除了。张某认为陈某的这种做法不合法。

根据《民法典》第670条之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因此作为出借人,陈某不应该预先扣除借款总额所产生的利息,这种行为被称为“砍头息”。陈某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借款的总额,否则就会使借款本金无形中被减少,影响借款人的预期经济利益。综上所述,借款人在借款时不得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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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民间借贷务必遵循以下原则:

1、借贷要合法。


2、要订立书面协议。


3、要保留借款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要采用转账、汇款形式付款。


5、尽可能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6、及时催收到期借款。


7、要采用合法手段追讨欠款。


8、谨防“非法集资”式的民间借贷。

在此提醒大家,民间借贷中借款手续必须完备,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关系再好,也要履行基本的手续,这样才能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在遇到民间借贷纠纷时,处理纠纷方式一定要灵活,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种类,不能只拘泥于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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