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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进行车险诉讼理赔必须本人到场吗,先知说 I 车险人伤理赔,和“黄牛”说不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1 01:45:19

当前,“黄牛”已经渗透在车险理赔的各个环节,从交警队、医院、鉴定机构,一直到法院,甚至保险公司的理赔员也不放过,他们利用伤者对保险理赔流程陌生心理,抓住伤者对赔偿金高期望心态,轻易获取伤者的信任与授权,介入理赔程序,一边向伤者收取高额的代理费甚至买断索赔权利,另一边通过伪造证据、夸大损失等欺诈手段,提高保险公司赔付额度,暗吃两头,攫取高额利润。

先知说 I 车险人伤理赔,和“黄牛”说不!


案例直击

蹲守医院--获取代理权

某保险公司承保的标的车与姜某发生碰撞,致姜某受伤,交警认定标的车负全部责任。姜某经诊断确定为多处骨折,医院治疗当天来了几个陌生人,他们不断告知姜某保险公司索赔手续繁琐,愿意先将钱给付姜某,并告知保证能拿到1.5万元的赔款,后续的事情就不用管了,因姜某对保险理赔一无所知,一番考虑后就同意了。


截留赔款--差点骗走10万元

姜某伤情评定为10级伤残,评残后,“陌生人”为姜某准备的资料很快变成了以伤者姜某名义起诉保险公司的一起人伤诉讼案件,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姜某11.7万元。案件进入履行阶段后,保险公司联系姜某收取理赔款时,其代理律师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让与伤者直接联系,引起了理赔人员的怀疑。通过走访,理赔人员最终联系上了姜某本人,了解到原来不良律师通过买断的非法手段,以姜某名义牟取非法利益,获取了伤者的账号、密码。后保险公司理赔员将真相告知姜某,得知真相后的姜某非常震惊。

先知说 I 车险人伤理赔,和“黄牛”说不!

人伤黄牛的日常

先知说 I 车险人伤理赔,和“黄牛”说不!

“人伤黄牛”通过包装成律师、法律工作者、咨询公司等合法身份来接近伤者,其以保险理赔程序繁琐,伤者自行理赔困难为由,故意夸大理赔难度,利用受害人对道路交通人身伤害索赔知识的缺乏和他们大多希望尽快获得赔偿的心理,采取利诱哄骗的方式,通过包办索赔、包揽诉讼,获取不正当利益。

人伤黄牛的套路

套路一:低价“买断”事故,取得代理权。

“人伤黄牛”安插的“眼线”能在第一时间获得人伤事故消息,立即上门,有的“黄牛”甚至垫付部分住院费用,博取伤者和家属信任,与伤者达成协议,成为代理人,有的会从伤者家属手中低价买断事故并想方设法阻止当事人与保险公司联系,其目的实际上是为了方便暗箱操作。

先知说 I 车险人伤理赔,和“黄牛”说不!

套路二:篡改病史,夸大伤残等级。

在伤残鉴定上做文章是“人伤黄牛”获利的主要方式,一些人通过篡改医疗记录、伪造病例,或是通过熟悉的伤残鉴定机构作假,将小伤改成大病,夸大伤残等级,以此谋取巨额赔款。

先知说 I 车险人伤理赔,和“黄牛”说不!

套路三:开具虚假证明,农标秒变城标。

有的“人伤黄牛”会开具一些虚假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再度提高赔偿数额。保险公司或法院进行实地调查后发现材料都是由“黄牛”伪造的,或是“黄牛”教唆伤者伪造的。

法院对该行为也是深恶痛绝。2017年8月9日恩平市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一起黄牛在交通事故纠纷中伪造证据妨碍诉讼秩序的案件,涉案人因伪造证据被罚款10万元。“黑律师”伪造证据拘留15天、罚款10万!打官司请找真律师!


套路四:打造专业“律师团队”,承揽理赔业务。

“人伤黄牛”中,有一部分人本身就拥有律师证,还有一部分“黄牛”因为自己无权代理案件,自己做“隐形代理人”,与律所联合,由该律所律师出具委托手续,让“黄牛”代理的案子披上合法的外衣。

先知说 I 车险人伤理赔,和“黄牛”说不!

切断人伤黄牛的途径

第一步、事前主动出击--“防”黄牛

​反黄牛第一责任主体在于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完善人伤案件全流程跟踪机制,案件发生后,理赔部门立即派人伤专员上门探访,核实伤情,告知理赔流程、赔偿标准,给事故方吃下“定心丸”,减少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让伤者能够明明白白获得赔款;规范支付审核,降低黄牛控制理赔款项的可能性;在理赔过程中应注意宣传黄牛代理案件的危害,提醒伤者保持和保险公司的联系,尽量亲自索赔,斩断“黄牛”介入的空间。

第二步、事中建立黑名单--“辨”黄牛

保险公司应主动前往各交警大队、伤残鉴定机构周边、医院病房等地,收集递过来的小卡片,把电话、姓名,纳入黑名单。在理赔案件处理过程中搜集代理人信息,进行系统录入,定期更新,循着这些黑名单发现同类案件痕迹,揪出假案大案,并将黑名单在保险业和司法界实现共享,让“人伤黄牛”没有栖身之地。

第三步、涉诉案件穷尽法律手段--“斗”黄牛

“黄牛”介入的诉讼案件,按照涉诉标准与伤者协商调解,“黄牛”买断的,通过要求伤者出庭应诉、建立与伤者的直接联系,充分运用鉴定人出庭及重新鉴定,对相关证据进行调查、质证,对其处理的案件不予调解处理,一律通过上诉等手段与“黄牛”斗争,拉长战线,延长支付周期,穷尽法律手段,提高“黄牛”的索赔成本。

第四步、事后揭露--“打”黄牛

对于识别出的黄牛案件,进行倒查,搜集其代理案件的相关证据材料并及时固定证据,一方面可建议伤者集中对黄牛提起诉讼,通过诉讼要回自己的赔款;对“黄牛公司”集中买断案件,联合其他保险公司向工商局、司法局举报其超出经营范围开展诉讼代理业务;对律师参与黄牛代理案件的,搜集材料向律协进行举报。“人伤黄牛”以造假等非法方式骗取保险金的,保险公司联合公安部门重点打击,发现一起举报一起、移送一起,绝不姑息。


第五步、联合打击--“治”黄牛

遏制“人伤黄牛”不应该是各部门独舞,而是司法部门、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组成“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保险公司要加强行业合作,并推动与公安、司法、医院等其他部门的合作,推动身份信息查询、事故定责信息查询、驾驶证信息、车辆登记信息查询、医院诊疗信息、司法鉴定信息的互联互通,促进合理理赔。

先知说 I 车险人伤理赔,和“黄牛”说不!

结束语

在交通事故理赔中,“人伤黄牛”的存在严重扰乱了保险理赔市场,不进行有效打击,必将成为保险公司健康发展的绊脚石,反“人伤黄牛”需要整个保险市场联手行动,让我们联合起来,严打“人伤黄牛”,净化保险理赔环境,维护保险制度的正常秩序和保险公司的经营品质。


期待人伤黄牛早日杜绝

也呼吁大家从自身做起

不给黄牛留可乘之机!


先知说 I 车险人伤理赔,和“黄牛”说不!

本文转自「车险人伤理赔指导」关注我们,了解更多保险理赔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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