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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找刑事律师咨询电话,招聘62人即将开始报名考试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30 21:15:07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海曙分局所属单位编外工作人员62名(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公安辅助工作、责任心强;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18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35周岁;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文职编外工作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勤务编外工作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从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转退的救援人员应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0日— 9月27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将《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资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2861912034@qq.com。邮件主题应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和姓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一律不得再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编外工作人员或警务辅助人员。


四、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以往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7.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二)体能测评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测评标准见附件4。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不予进入笔试环节。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五、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行政能力和书面表达等,采用书面答题方式进行,试题由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制卷,分判断题、单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大纲见附件2。资格审查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于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笔试具体时间于体能测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名额

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确定名次。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见附件5。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政治考察。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3种情形。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进行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81987172(工作日)彭老师,0574-81987207(工作日)徐老师。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2022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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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62人!即将开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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