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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30 19:10:02

ST天成(600112)因信息披露违法被法院判决全额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该判决即将生效,目前尚未收到被告是否上诉的信息。据悉,ST天成引发索赔源于业绩预告“大变脸”,2017年1月26日,ST 天成预计 2016 年度盈利1000-1500 万元,但仅仅两个月之后,就更正为“预计2016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00万元。”更正公告发布之后,ST天成遭遇四个跌停,此后股价连创新低,至今股价已经跌去70%,投资者损失惨重。

记者查询ST天成最近一期年报显示,近三年营业收入呈现递减趋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896万元、1325万元、1717万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之后均处于亏损状态。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后,已有243名投资者向ST天成索赔4852.58万元,已相当于公司多年的利润,后续的索赔还将进一步增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长期负面影响,投资风险不容忽视。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沈涛介绍:法院认定在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4月23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17年4月2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产生的损失与虚假陈述具有因果关系,ST天成应当依法赔偿,因此,后续投资者仍然可以通过微信shentaoly咨询律师或者自行起诉。

按照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保证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而ST天成业绩预告从盈利更正为巨额亏损,二者之间在性质上和数额上都存在天壤之别,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形成了重大影响,据此,法院才做出全额赔偿投资者的判决。因此,即使ST天成提起上诉,法院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也较小,后续的诉讼基本没有风险。

(责任编辑:赵金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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