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2021年1月13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首席专家、东卫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顾永忠老师应邀出席了由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新时代青年律师的使命与担当”新年联谊会,并在现场与青年律师们进行了交流。
作为多年关注律师行业发展的律师和学者,顾老师一直关注着青年律师的成长和发展问题,对青年律师走上律师从业之路特别是最初阶段面临的各种困惑深有感悟。活动现场,顾老师用“初极三问”寄语青年律师,希望青年律师深入思考并用自己的行动回答好、实践好为什么做律师、做什么样的律师、怎样做律师这三个问题。
疫情之下,执业压力增大、考验增多,再次重温顾老师此文,有助于我们重拾初心、保持定力,不畏浮云遮望眼,砥砺前行再出发。
今天我很高兴应邀参加衡宁所与尚权所联合举办的“新时代青年律师的使命与担当”主题联谊活动。这个话题对我也很有吸引力,按照联合国的标准,65岁以下都是青年,今年是我作为“青年”的最后一年,我得抓住这个尾巴。同时,我对青年律师的成长和发展一向非常关注,深感他们走上律师从业之路特别是最初阶段面临的各种困惑,所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愿意给他们提供一些帮助。
2009年我曾经发起组织实施了一个青年律师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培训与示范项目,对象是20多位执业3年以下的青年律师,先请陈瑞华、杨宇冠等著名教授和田文昌、李贵方、张燕生、钱列阳等大律师给大家培训上课,之后我们又在海淀法院的支持下组织这些青年律师办了300多个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在办案过程中,我亲自指导律师办案,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还和大家讨论,取得了很不错的效果,在当时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当时参加培训的青年律师中,有好几位现在已经成为刑辩界有相当影响力的律师了,比如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娄秋琴,东友律师事务所的邢战涛,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彭逸轩等。
我38岁从政法大学的副教授岗位辞职做了10年专职律师,其后又回到学校教书。今天看到这么多年轻律师,主题发言的13人当中有10名是实习律师,我感到大家都很优秀,也很羡慕你们。你们一出道就有尚权所和衡宁所这么好的平台,这么好的氛围!我当年辞职出来,我们两个副教授和一个博士成立了一家新所,深感创业做律师之难!后来加盟天达所,才慢慢好起来。
刚才迪力亚发言中提到了柏拉图的终极三问,对此,人类迄今还没有找到具有共识的答案,还在不断探索中。今天我想借用这个“终极三问”的句式,针对青年律师特别是还在实习阶段或者刚拿到红本的青年律师的成长、发展问题,从谈心的角度,提出一个“初极三问”。希望大家深入思考并用自己的行动回答好、实践好这三个问题。
第一问:我为什么要做律师?
也许这个问题各位早有答案,但我还是请大家可以再问一遍自己:为什么要做律师?其实我们每个人一生会面临很多选择,比如我92年在政法大学已经是副教授了,94年却辞职出来当律师,不少朋友问过我为什么要辞教从律?那各位又是为什么做律师的?我觉得有两个方面值得我们思考,一个是你做律师的动因是什么?无非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主动选择做律师,也就是本来有从事别的职业甚至很不错的职业机会,但是不去干别的职业,而是想做律师,选择了律师职业;还有一种是被动的选择,可能本来想干别的职业,但各种原因限制没有实现,后来才做了律师。这其实也是一种选择,因为对任何人而言,律师并不是可选择的唯一职业。
不论是主动选择还是被动选择,应该都有一个选择的动机。我个人认为,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为了挣钱甚至挣大钱。恐怕不少人是为了挣钱选择律师职业的;另一类是为了追求理想,维护公平,伸张正义,我知道也有不少人是为此走上律师之路的;第三类是为了“四有价值”而做律师。所谓为了“四有价值”而做律师,一是于己有价值,当律师有不错的社会地位、有施展个人才华的自由空间、还能获得与前两个方面相匹配的经济收入;二是于他人也就是律师的客户有价值,当律师可以帮他人之急需,解他人之纷扰,甚至救他人于水火;三是于社会有价值,当律师可以运用自己之所学和所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于国家有价值,当律师可以用自己之所长报效国家,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也有相当一批人是为了这“四有价值”而选择做律师。
以上三类从律动机,第一类显然是不可取的。从本质上讲,律师不是一个挣钱的职业。当然这里讲的“挣钱”并不是指养家糊口,而是一些人所想的挣大钱发大财。虽然律师界确有人挣了大钱,但毕竟是少数,毕竟是在我国律师业还不成熟的发展时期。从长远的眼光看,从发达国家的律师业发展看,整体上讲律师最多是个中产阶级,不会成为真正的有钱人。所以,如果为了挣大钱而做律师日后一定会失望的。另外,从律师的职业属性和社会责任讲,也不允许律师是一个挣钱发财的职业。如果有人为了挣大钱而做律师,未来要么会失望,要么会栽跟头。第二类精神可嘉,值得肯定,但过于理想化,会与现实脱节。恩格斯早就说过,任何职业都是谋生的手段,一百多年过去了,这个论断并没有过时。当律师也是一种谋生的手段,从某种意义上讲还是一种困难比较大挫折比较多的职业。当律师既要有理想又不能理想化,更不应当过于美化自己的职业,把自己当成正义的化身或代表。律师既要仰望星空又要脚踏实地。第三类为了“四有价值”而做律师应当是一种理想与现实、个人与国家结合得非常好的从律动机。我希望大家思考一下,如果做律师的动机只有这三种,你的动机是哪一种?作为过来人,我希望各位青年律师应当把“四有价值”作为自己从律的动机。我当年辞教从律就是以此作为动机勉励自己的。
第二问:我想做什么样的律师?
不管为了什么,既然你已经做了律师,那第二个问题就是:我想做什么样的律师?上面说了做律师的三种动机,都是指做律师的内心冲动。做一个什么样的律师与动机当然有重要关系,但行为与思想有时候会脱节。所以,做一名好律师,不仅要树立正确的动机,还要有良好的行为。所谓做一个什么样的律师,就是指在行动上做什么样的律师。
做什么样的律师,其实也可以有很多分类:
比如从专业特点分类,可以有类似全科医生的万金油律师,有精细化分工的专业律师,还有不学无术、靠拉关系、混饭吃的律师。第三种律师显然不值一提。第一种律师虽然使用了“万金油”这个似乎贬义的词语,但不能简单否定。如果在一个县里或小城市当律师,可能万金油律师比专科律师吃得开,更受欢迎。但是在大城市、在经济发达地区做律师必须要做专科律师。特别是在北京当律师,更需要精心打造自己的专业领域甚至独门绝技。北京律师和北京医生一样,面对的是全国市场。人家客户舍近求远、并且肯花比在本地律师高几倍甚至十几倍的费用到北京来请律师,人家看重的是什么?可能有多方面,但最重要的是律师的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大家作为在北京执业的青年律师,一定要选择好自己的专业、守护好自己的专业。尚权所是一家在全国有广泛影响的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所,衡宁所也主要是做刑事辩护业务,各位已经在这两个所执业,是不是就不存在选择专业的问题?其实不然!刑事辩护也是一个领域宽广的业务,要想完全精通不可能。还需要在细选精选,确定自己的拿手领域。刚才张雨律师谈了他从家乡到北京、从刑辩律师到“毒辩律师”并且已经在毒品案件辩护中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经历,很值得大家学习。
再从个人收入角度分类,也可以分为高收入的律师、中等收入的律师、还有收入不高甚至勉强糊口的律师。肯定不会有人愿做第三种律师。但面对前两种则是值得思考的。做一名高收入的律师,是不少人的奋斗方向或目标,而且事实上,已经有不少人成为高收入的律师。江湖上传说我们中国律师界,年收入上千万的律师可能有几百人,甚至上亿的律师也不乏其人。当然还有相当一批人属于中等收入的律师,有房有车,财务自由。应该说收入高低本身不是价值选择,不能做道德评价。但怎样获得收入和为什么要追求高收入与人生的价值观是有关系的。律师一旦把获得高收入作为人生目标,在人生道路上就会发生扭曲。现在律师界已经有不少人成为金钱的牺牲品。为了挣钱不择手段甚至以身试法,践踏法律。前不久海南高院那位女副院长的案件带出近20名行贿律师,使整个律师界蒙羞。我觉得青年律师千万不能把获得高收入作为人生目标,我希望大家做一名受人尊敬、可获得自己心安理得收入的律师。所谓受人尊敬不是指在别人口头上而是在别人心目中受到尊敬,包括受到当事人、受到律师同行、受到社会的尊敬。同时又能获得一份与自己的付出相匹配的、不错的收入。拿着这笔收入你可以睡得着觉,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生活。
当然还可以从其他方方面面对律师分类,时间关系不再一一细述。
第三问:怎样做一名自己期望的律师?
上面说到做什么样的律师可以有很多分类,我个人认同的是做一名受人尊敬的、能够获得自己心安理得收入的、专业敬业的律师,我相信这也是大多数年轻律师对自己的期望。那么怎么才能做一名这样的律师?刚才大家的发言应该说都是在回答这个问题,我大致梳理一下有以下几点:
第一,要自觉遵守职业伦理,有道德,有理想,有底线。从迈入律师业一开始就守住这些,一定要有道德,有底线,如果这一步守不住,将来迟早会出事儿。
第二,专业精通,技能娴熟。刚才张雨律师的发言,对大家一定有启发。在北京做律师,特别是刚起步的年轻律师,你从一出道就要选择好自己的专业和平台。衡宁所和尚权所都是很好的平台,而且在座各位的教育背景都非常好。紧接着就是选择好自己的执业领域。尚权所是做刑辩的专业所,是不是你到尚权所就不需要选择或没有别的选择了?其实还有选择!我做专职、兼职律师20多年,所办的刑辩案件从业务领域讲也是很有限的,并非什么案件都做。我们要善于发现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如果现在还没有,就应该有意识地培养,总之一定要找到你未来发展的空间。律所可以是专业所,也可以是综合所,但律师个人必须专业化,否则你将来往前发展,后劲儿就会不足。就拿我来说,我1994年出来做律师时,律所印的宣传册里不介绍我个人过去学刑法、教刑法的背景,我刻意回避是不想做刑辩,但是最后社会对我的认知和肯定还是做刑辩。因为人家觉得你是学刑法、教刑法的,在刑事辩护方面应该会很专业。
第三,尽职尽责,服务为本。刚才有一位律师说的非常好,律师是服务业,应当以服务为本。律师是通过自己的智力服务,获取自己的生存之本和生存之道。所以律师提供的服务怎么样与律师的生存状况有直接关系,服务为本就是律师对自己的客户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作为律师,我们决定不了案件的结果,但我们一定要把握好案件的过程。我们只有在过程当中尽心尽力去做,哪怕最后得不到我们期望的结果,起码人家当事人是理解的,是接受的。如果你连过程都敷衍、糊弄甚至欺骗当事人,那就存在刚才有位律师说的人家要求退费的风险。当然,要求退费有很多原因,有的是当事人的问题,也有律师的问题,比如律师大包大揽,拍胸脯,打包票,或者欺骗人家,为了拿案源,说了很多空话大话,欺骗人家说自己认识这个,认识那个,结果拿到案子以后,什么都不是。所以,说当事人是律师的衣食父母,一点儿也不夸张。律师一定要服务为本。
第四,终身学习,不断进步。近年来律师界的学习氛围是非常好的,尚权所和衡宁所在这方面做的尤其好。现在业内能够了解、认可咱们这两个所,靠的就是这种氛围。前几天有位朋友让我介绍一个年轻律师到尚权所,人家原来在一家国内大所,主要做涉外、证券公司业务,但是不喜欢,现在想做刑事辩护业务。为什么想到尚权呢?他说尚权所是一家学习氛围很好的律所。律师需要终身学习,不断进步。那么我们学什么?刚才大家谈了很多——学外语,学科技,学民法典等等。说实话,如果想做一个优秀的刑辩律师,比任何其他部门的专业律师需要学习的东西都要多。我在给每一届青年律师上岗培训时都要讲到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特点,就是我们所要掌握的法律和知识是要覆盖所有法律部门的,还涉及所有的社会知识,包括自然科学知识。刚才有一位年轻律师问:我做刑辩业务学外语有没有用?关于学外语的意义,我觉得一方面我们做业务本身可能会需要外语,我过去办案中就有涉及外语的案件,很多证据材料就是从国外来的,还有进出口、海关的业务不少单证、手续也都是外语的;另一方面学外语可以开拓视野,打开一扇窗户,我们可以了解国外的同行同业是怎么样的;再有,学外语可能今天用不上,但是明天、后天说一定就用上了。难道你一辈子就在一家律所干?难道你一辈子都要做律师?毛立新主任提出把律所当作一所学校的说法非常好!律所是一家学校,要会有毕业的时候,你还会面临新的职业选择。就拿我自己来说,我最早没想到自己会做律师,我也没想到做了十年律师后又回到学校当老师。这里有很多机缘巧合。所以,谁也不要把自己的人生限制死,不要短视,只看眼前。不仅要为今天做打算,也要为明天、后天做准备。刚才有一位年轻律师发言说“青春本来就是用来奋斗的”,立新主任又补充“无奋斗不青春”!这句话很经典。
第五,适度宣传,自然得体。现在这个时代与我做律师的时代不同了。我们那个时候没有自媒体,没有泛滥的互联网。现在不同了,不宣传自己是要吃亏的。尤其刚出道的律师,你还没有达到“酒香不怕巷子深”的程度,就算你酒香也要让人知道,所以宣传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要适度,要自然,要得体。现在有很多律师这方面做得好,通过写文章、出书,参加活动,研究典型疑难案例等被社会接受和认可,很自然、很得体地出名了。
最后,对青年律师我还有一句话,就是要精益求精,做好每一件事。刚才有位实习律师说得非常好,我们要做好自己的本分,也就是做好每一件细小的事情,对得起当事人的信任。其实对于青年律师来说,你面对的是被选择,不是你选择,而是双重的被选择,第一是资深律师对你的选择,当你还不能独当一面,还没有足够的案源的时候,你的生存靠什么,资深律师、大律师看好你,自然会把你收在门下,你的生存解决了,发展也有希望了;第二是当事人对你的选择。你把这两个选择做好了,未来的前途肯定是辉煌的。
律师简介
顾永忠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首席专家
声 明
《东卫律师》所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东卫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该等文章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转载或使用该等文章中包含的任何图片或影像。如您有意就相关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本所联系。
律师官司输了还收费吗我们找记者可以吗,律师帮忙追债骗局
沙女士本想通过诉讼追讨欠款7万元,正巧在网上认识一位专业又热心的“律师”,赶紧“求帮助”,陆续向“律师”转账各种费用46笔,累计17万元,却始终不见诉讼有进... 时间:2022-11-30找律师谈话,找律师谈话会给钱吗
东卫名家 || 顾永忠:寄语青年律师“初极三问”“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2021年1月13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 时间:2022-11-30自诉案件法院立了案还用找律师嘛,自诉案件立案程序怎么走流程
来源:找法网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 时间:2022-11-30山东找刑事辩护律师电话咨询,枣庄律师网
“12348,您耳边的法律专家” 2019年4月30日,枣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邀请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李茂东律师驻“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受电话咨询,并开展现场“... 时间:2022-11-30义乌找能力强的刑辩律师推荐,值得关注的100个刑辩核心问题有哪些
导读说明本书最精华的部分是将刑事辩护每一步具体的操作方法上升为指引,通过问题解析和案例分析的方法,深入解读刑辩实务技能及执业风险,便于读者理解与掌握。... 时间:202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