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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找民事债务纠纷律师,因为债务问题离婚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30 09:18:48
离婚后无缘无故“被负债”,12338帮她摆脱债务

10年前,12338这串数字被定格为湖南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这是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一大盛事。


10年后,还是12338这串数字,在三湘大地上已经成为家喻户晓、为妇女儿童排忧解难的暖心品牌。


开通10年来,12338成为了针对妇女儿童的一个综合性公益援助和服务平台,共接听来电11万余个,提供面询服务逾千人次。


今日女报/凤网特推出“湖南12338十周年”专栏,带您走进这条暖心热线背后,一桩桩一件件为妇女群众办事实、解难题的温情故事。

离婚后无缘无故“被负债”,12338帮她摆脱债务


除了帮助大量像王素芳和廖某这样的妇女维权,12338热线还是妇联组织在一些涉女性司法难点热点问题方面,积极探索的有力途径。比如此前公认的“老大难”——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


2009年2月17日,已与丈夫离婚两年的妇女喻某忽然接到法院的传票,原告袁某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前夫胡某和喻某,要求偿还120万元借款。经审理,法院判处胡某偿还借款120万元本金及利息,因借款发生在胡某与喻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喻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喻某不服,认为自己对该巨额债务毫不知情,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于2014年拨打12338热线,向长沙市妇联求助。


在了解案情后,长沙市妇联为喻某指定了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余宇律师和谭灿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湖南省妇联联合法院、检察院、律师、妇联等部门召开了夫妻共同债务案件研讨会,积极推进夫妻共同债务案件的维权与援助工作。


援助律师多次与原审被告喻某沟通,喻某表示自己在2007年就与丈夫离婚,从来不知道120万元债务的事实。而原审被告胡某也陈述该笔借款系原审被告另一被告用于工程向原告借款16万元后利息累计成120万元。原审原告袁某要挟胡某写下120万元的借条,原因是胡某是项目经理,方便从工程款中扣款。借贷关系并未真实发生。


在了解情况后,法援律师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天心区法院院长马贤兴启动院长发现程序,将该再审申请提交天心区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审委会认为,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应予再审。2014年6月,该案经再审认定,原判决中的欠款不能简单以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不能完全分配给债务人的配偶一方,且经过审理,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同时袁某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胡某借款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审原告袁某要求喻某承担责任的请求。喻某终于从这笔“莫须有”的夫妻共同债务中摆脱了出来。

离婚后无缘无故“被负债”,12338帮她摆脱债务

长沙市妇联援助的喻某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被评为全国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该案件入选全国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发布词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在婚姻关系异常期间,夫妻一方自行恶意举债,或者为了侵占共同财产而与他人串通虚设债务,让债权人诉请另一方共同承担偿债义务情况屡见不鲜,本案对于处理此类纠纷具有借鉴意义。”

离婚后无缘无故“被负债”,12338帮她摆脱债务

通过12338热线,尹兰英律师团队在长沙市妇联的委派下,通过法律援助为群众维权,受助女性送来感谢锦旗。

(为保护隐私,文中所有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文:今日女报/凤网首席记者 李立

编辑: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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