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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家庭财产纠纷律师去哪儿找,钦州家庭财产纠纷律师去哪儿找啊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30 05:50:15

总书记视察广西一周年·司法行政答卷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发表以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奋力书写了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合格答卷。


钦州市司法局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切实增强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钦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积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大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服务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钦州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谱写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篇章。


近五年来,全市共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41039件,调解成功39700件,成功率为96%;全市共发生“三大纠纷”案件4302件,调结4079件,调结率95%。钦州市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排在全区前列。


高度重视,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钦州市司法局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构建由党委、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发挥主力作用,多种力量参与的调解工作体系。以市、县(区)、镇(街道)、村四级调解组织为框架,构建“纵到底、横到边”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近五年来,全市建立了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130个,共有调解员12687人,其中村级调解人员5873人。建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解多方联动机制,成立了交通、涉外涉海、旅游、医疗、婚姻家事等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7个;建立银行、供电等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10余个;建立老兵调解室等特色调解工作室25个。


面对矛盾纠纷发展新形势,钦州市司法局创新建立了“1+2+N”调处工作机制,即以党建工作站为核心,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为重点,以多部门联动为支撑,形成“一盘棋”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该工作机制在浦北县率先推开后,该县实现“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近几年“两个零上访”“两个不发生”“三大纠纷”案件零积案的目标。该经验做法得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并作出推广经验的批示。做到“三跨”案件主动调、工程案件突击调、历史积案全力调、群体事件重点调、重大纠纷及时调。近五年来,成功化解“三跨”案件31件、重大工程案件76件、重大矛盾纠纷案件20件、历史积案101件,成功化解完成自治区、市本级重大涉稳问题案件14件,得到自治区、市委政法委通报表扬。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赔偿款的问题,为我们外来务工者讨回了公道,浦北大调解中心的调解员让我们在外务工人员感到很暖心。”2022年4月14日,河南籍农民工张某锋签订调解协议书后,激动地握住调解人员的双手说道。


张某锋在广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龙门镇平垌村委工地工作,主要负责焊接工作,在工作中出现腿部受伤事故,经人社局认定该受伤事故为工伤,张某锋接受治疗出院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九级。事故发生后,广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张某锋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共计16万余元迟迟未支付给张某锋,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张某锋来到浦北县大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浦北县大调解中心接到张某锋申请后,立即启动大调解联动平台,由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大调解中心分别派出调解员对该案进行依法调解。调解会上,调解人员向当事人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剖析案情,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当事人愿意各退一步,达成了合情合理合法的赔付方案。当事人握手言和,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最终张某峰如愿拿到赔付款16万多元。


【总书记视察广西一周年•司法行政答卷】钦州市:依法调解止纠纷,打造人民调解“钦州品牌”


整合资源,为群众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钦州市司法局立足实际,不断完善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现有资源,深入拓宽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提高全市调解工作质量,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使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广西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设立以来,该市作为“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经济快速发展,涉海矛盾纠纷随之增多,调解难度增大。面对新形势新需求,钦州市司法局着力打造涉外涉海纠纷调解品牌,在钦州港片区设立涉外涉海法律服务中心,自中心成立以来,成功化解涉海矛盾纠纷38件,涉案金额2亿多元,把海事纠纷解决在“第一公里”,为广西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2022年3月4日,涉外涉海法律服务中心接到钦州港区派出所移交一起涉海矛盾纠纷案件。经初步了解,钦北区板城镇村民罗某雇佣挖掘机在四航局码头清淤泥时,不慎将钦州港水井坑村村民张某停泊在附近的“虾尾船”掩埋,致使船身不同程度损坏。张某要求罗某辉赔偿损失共计3万元,罗某辉认为张某的要求赔偿的费用过高,于是选择报警处理。涉外涉海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员依法依情依理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经过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罗某同意一次性赔偿给张某昌人民币八千元,在3个工作日内清理好其堆放在场地内的废铁。


【总书记视察广西一周年•司法行政答卷】钦州市:依法调解止纠纷,打造人民调解“钦州品牌”


立足实际,在少数民族聚居村镇,着力打造少数民族地区调解品牌。在镇一级推行“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中心,设壮语调解员,通过创新推广“党小组+顾问团+村民理事会+志愿者服务队”少数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与村民理事会职责相结合,充分发挥当地“族老”精通少数民族语言、熟悉本土风俗习惯、在当地颇有威望的优势,形成了一套“族老参与”的司法调解模式。


自治区重点工程扩建广南线G325国道在征地时涉及到钦北区大寺镇那布村的山岭,遭到了该村部分村民的阻挠,产生征地纠纷。那布村是壮族群众主要聚居村,钦州市司法局通过邀请该村“族老”参与司法调解和采取多元化解的方式,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扩建工程顺利推进。


春风化雨,人民调解工作显成效


钦州市司法局始终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要求各司法所加强对特殊时期及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及时有效化解和减少大量矛盾纠纷,大大减少了信访量、诉讼量和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群体斗殴事件。


“律师,幸好你及时赶到,给出的调解既专业又通情理,村民能接受,矛盾及时化解,我们村委干部才松了一口气。”


灵山县那隆镇某村劳某族与同村劳某朋等三人因灌溉用水引发的生产经营纠纷。劳某朋以农田缺水歉收为由将劳某族诉至法庭,劳某族执意不让劳某朋再连接电表使用,双方矛盾不断升级,无法正常开展春耕。村委多次调解未果,再不能调处有可能发展成打架事件。3月14日,村居法律顾问接到村委通知后,立即赶到纠纷现场,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明理等方式,向村民进行普法后给出合法合理合情的调解方案,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总书记视察广西一周年•司法行政答卷】钦州市:依法调解止纠纷,打造人民调解“钦州品牌”


钦州市司法局积极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聘请法律顾问到村(社区)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每个月到村(社区)服务5小时以上,特别是参与到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案件,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目前,该市有 178名律师、30名法律工作者担任1038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全市法律顾问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56547人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案件3000多起,为推进平安钦州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来源:钦州市司法局 文/黄倩玫、自治区司法厅新闻信息中心(融媒体工作室)

编辑:桂法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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