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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可以找律师嘛,明讼律师事务所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30 05:03:10
知明律师代理“民告官”行政诉讼案,再获彻底完胜

▲ 深圳市人民政府(图片来源网络)


历来,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民告官”——难!因为行政诉讼“民告官”的官司,是私人权利对抗强大的公权力博弈,其难度可想而知!但近日,由知明所主任汪腾锋律师、张勇律师代理的张某状告深圳市政府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经过诉讼博弈,却就取得了完全的胜利!该案在经历了一审、二审后,法院一再判决我方(二审的被上诉方)胜诉。

正文

案件缘于我方当事人张某因政府新上电厂项目而遭受环境污染而状告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另案)的行政诉讼,因该案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所以产生了本起“案中案”。张某要求深圳市人民政府依法公开新上电厂项目所依据的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某电厂选址与规划设计条件研究(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查上述项目和文件的书面意见(以下简称“《规划委意见》”)、深圳市政府审批同意上述项目和文件的书面文件(以下简称“《市政府意见》”)等三份政府文件。因为这三份文件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且与新上电厂的项目关系重大,对另案的审理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后经有关部门审查,深圳市政府于2016年7月作出了“《送审稿》和《市政府意见》因属于正在审查研究的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规划委》意见由当事人另寻其他部门申请公开”的决定。张某对此决定不服,认为《市政府意见》这份文件应当向社会公开,于是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一审审理,法院判决被告深圳市政府败诉,随后深圳市政府不服,又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今年八月,这起历经两年多的行政诉讼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以省高院作出“驳回深圳市政府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而取得完全胜利而告终。

面对强大的被告,中院、高院两级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并判决被告败诉,在律师代理行政诉讼中不为多见,胜利的背后,是知明律师深厚的专业背景和高超的庭审技艺,是知明律师代理行政诉讼官司中敢于博弈精神和高超智慧的体现!本起案件中,我方代理律师从社会重大公共利益角度出发,以政府“审批信息”和自称所谓的“过程性信息”为切入着力点,深入研究行政实体法和程序法,紧抓政府“将自己的审议决策行为与职能部门的具体行为混为一谈”这一缺漏的同时,勇于直言的提出“政府作出不予公开的决定,是故意曲解了法律条文,缺乏应有的担当,意在推卸责任回避矛盾”,代理律师以强大的说服力博得两级法院的最终支持,可谓艺术诉讼法成就的又一经典大案。

结语

说到知明律师代理行政诉讼官司,就不能不提7年前的“海上皇宫”案件。该案由知明所主任汪腾锋律师代理,曾引起社会轰动以及国内外媒体的争相报道。该案已成为我国行政诉讼领域永恒的经典,被最高法院公报及政法院校法学教材收录使用。

附判决书

知明律师代理“民告官”行政诉讼案,再获彻底完胜

知明律师代理“民告官”行政诉讼案,再获彻底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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