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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找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做律师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30 03:25:31

近两年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的刑满释放人员曹某频频以“公民代理”“上海律师”等身份代理民事案件。最近,在检察官面前,他的表演终于“露馅”。日前,高港区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诉讼代理领域的专项整治。

  今年初,高港区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发现,数个民事案件的代理人都是上海某律师事务所的曹某。“他怎么可能当了律师?”办案检察官之前办理过曹某的刑事案件,知道他曾因奸淫幼女、盗窃、诈骗等多个罪名,数次被判刑,根本不具备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但是在曹某代理的案件卷宗内,却提供了上海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

  “曹某是如何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呢?”检察官在全国律师执业平台上根据执业证号查询,发现该证号另有其人;根据“律师执业证”上曹某的身份证号查询,发现查无信息。显然,曹某的“律师执业证”是假的。检察官深入调查后还发现,在曹某代理的多起案件中,卷宗内当事人身份证地址信息与公安平台查询的信息不符,而当事人对此事均毫不知情。

  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原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所在社区可以为本社区居民推荐公民代理人。为了得到社区出具的推荐函,曹某把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地址全部用修图软件改成了自己所在的社区,而社区出具推荐函时,没有认真审查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地址是否真实。这样,利用社区对公民代理审查不严的漏洞,曹某成为21起案件的公民代理人。2019年初,曹某觉得每次都要更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地址太麻烦,便干脆伪造了“律师执业证”和“介绍信”,摇身一变成了“律师”。

  今年3月23日,检察机关将曹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犯罪线索和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3月30日,曹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4月2日,该案被立案侦查。曹某到案后,交代了假证假章的来源以及违法代理的全部案件。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诉讼代理领域管理问题,高港区检察院分别向出具推荐函的社区和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公民代理资格的实质性审查,规范诉讼代理行为;建议曹某所在社区的镇政府加强对社区的业务指导、法治培训和监督管理,督促社区依法依规审慎出具推荐函,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推荐公民代理人职责。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印章管理制度,强化诉讼代理资格审查。”日前,检察建议送达时,相关负责人表示。(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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