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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找专门办担保纠纷律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30 01:15: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一

2017年1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即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荣耀置业”)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申请80,000万元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贷款期限为10年,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截止目前,该笔贷款剩余金额为75,987万元。

因经营发展需要,宁波荣耀置业拟与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签订《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合同》,即宁波荣耀置业拟以其持有的经营性物业向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申请75,987万元借款,用于归还宁波荣耀置业上述剩余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75,987万元,贷款期限至2027年2月15日止。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建设”)拟以其名下的部分资产为宁波荣耀置业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10,734万元,担保期限至2027年2月28日止;公司拟为宁波荣耀置业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76,5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27年2月28日止。

(二)对外担保二

2018年2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即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凯启”)向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申请10,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建设分别为该笔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

因经营发展需要,宁波凯启拟与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即稠州银行宁波分行拟向宁波凯启发放1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进行转贷,借款期限为12个月。

宁波银亿建设拟以其名下的部分资产为宁波凯启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止;宁波荣耀置业拟以其名下的日新街75号房产和日新街105号房产分别为宁波凯启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均为20,000万元,担保期限均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拟为宁波凯启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止。

(三)上述担保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虽因上述担保中涉及的被担保对象宁波凯启在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宁波凯启新增担保额度为80,000万元)的授权担保对象范围内,但涉及的另一个被担保对象宁波荣耀置业未在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授权担保对象范围内,因此,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对宁波荣耀置业的担保余额为84,188.97万元,本次担保后对宁波荣耀置业的担保余额为84,188.97万元,无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前对宁波凯启的担保余额为49,226.30万元,本次担保后对宁波凯启的担保余额为69,226.3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421745445

注册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48号

法定代表人:方宇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住宿、美容、美发、游泳;商场;特大型餐馆:中西餐制售。含凉菜,含生食海产品,含裱花蛋糕;卷烟、雪茄烟的零售;预包装食品的零售;打印复印。(以上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洗衣服务;健身服务;代订车船机票;停车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汽车租赁服务;日用品、工艺品、珠宝、化妆品、服装、服饰、鞋帽、箱包、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通讯设备、家具、办公设备、电子产品、初级食用农产品的批发、零售;体温表、血压计、磁疗器具、家庭用血糖分析仪及试纸、医用小型制氧机、手提式氧气发生器、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避孕药(套)、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零售;眼镜配镜;摄影;照相彩扩;礼服出租;鞋、箱包、家电的维修;服装修改、加工及干洗;保健按摩;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宁波荣耀置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名称: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0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82F4G6N

住所:宁波保税区扬子江北路8号3幢103室

法定代表人:王向东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4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制造、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模具的开发、制造及维修;金属原料及制品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自主选择经营其他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宁波凯启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对外担保一涉及合同的主要内容

1、《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合同》

(1)贷款金额和期限:宁波荣耀置业拟与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签订《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合同》,即宁波荣耀置业拟以其合法拥有并正常经营的经营性物业作为抵押开展贷款业务,借款金额为75,987万元,借款用途为用于归还宁波荣耀置业剩余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75,987万元。借款期限至2027年2月15日止。

(2)借款偿还和计息:借款利率按浮动利率执行,利率调整日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日的次年一月一日。具体还款计划为:2020年5月15日,偿还本金3,487万;2020年8月15日,偿还本金5,000万;2021年2月15日,偿还本金5,000万;2022年2月15日,偿还本金6,000万;2023年2月15日,偿还本金6,000万;2024年2月15日,偿还本金6,000万;2025年2月15日,偿还本金7,000万;2026年2月15日,偿还本金7,500万;2027年2月15日,偿还本金30,000万。

2、《最高额抵押合同》

宁波银亿建设拟与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即以其名下的部分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为:不限于宁波荣耀置业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变卖)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电讯费、差旅费等。担保金额为10,734万元,担保期限至2027年2月28日止。

抵押资产详情如下:

上述抵押资产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拟与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为:不限于宁波荣耀置业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变卖)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电讯费、差旅费等。担保金额为76,5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27年2月28日止。

(二)对外担保二涉及合同的主要内容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1)贷款金额和期限:宁波凯启拟与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即宁波凯启向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用途为归还稠州银行宁波分行原贷款本金。借款期限为12个月。

(2)借款偿还: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和结息日向贷款人按时足额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如果借款人未按时还本付息,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或贷款人系统内所有分支机构的任何账户中根据银行会计的有关规定及贷款人内部制度规定的次序扣收借款人应付费用及贷款本息。

2、《最高额抵押合同》(一)

宁波银亿建设拟与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即以其名下的部分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为:不限于宁波凯启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变卖)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电讯费、差旅费等。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止。

3、《最高额抵押合同》(二)

宁波荣耀置业拟与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即以其名下的部分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为:不限于宁波凯启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变卖)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电讯费、差旅费等。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止。

4、《最高额抵押合同》(三)

5、《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拟与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为:不限于宁波凯启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变卖)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电讯费、差旅费等。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宁波荣耀置业经营情况、资产情况、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宁波银亿建设为宁波荣耀置业本次贷款提供担保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

宁波凯启经营情况、资产情况、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宁波银亿建设、宁波荣耀置业为宁波凯启本次贷款提供担保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

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756,310.23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1,506,557.25万元的50.2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04,712.5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51,597.72 万元。同时,公司逾期担保余额为147,067.32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余额为18,000万元,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宁波荣耀置业、宁波凯启的营业执照;

3、宁波荣耀置业、宁波凯启的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未经审计的2019年1-3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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