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天津找混改问题律师收费,天津医药集团混改最新进展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30 00:36:41

本报见习记者 胡艳萍

6月15日,天津医药集团旗下三家上市公司天药股份、中新药业、力生制药集中发布间接控股股东混改进展的公告。三家公司称,接到天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控股股东渤海国资拟于6月16日将其持有的天津医药集团股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转让项目信息预披露,转让比例不低于65%。

6月16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天津产权交易网站了解到,天津医药集团本次混改,拟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将不低于65%的股权转让给1到2家投资者。

据了解,天津医药集团纳入混改范围企业共159户。以2019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合并口径的资产总额约317亿元,负债总额约18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约134亿元,预计总评估值不低于165亿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天津医药集团是天津市政府授权的从事资本经营和产业运营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集团,中国500强企业之一。经过近40年的发展,现已发展成以绿色中药、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与生物药、特色医疗器械、现代商业物流五大板块为主体,科研、生产、商业销售一体化运作。在产产品1300余种,拥有2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3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渤海国资持有天津医药集团100%股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天津医药集团这样的优质标的,出让比例较大,达到65%。很多的民间投资机构、相关的战略投资者比较看好这类的混改标的。

中新药业和天药股份均在6月15日晚间发布的公告中表示,天津医药集团开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拟通过股权转让形式引入投资者,导致其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将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力生制药在公告中称,基于无偿划转事项的相关安排,本次医药集团混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医药集团混改资产范围需以其混改正式披露信息为准。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说,实际控制人会对上市公司运营策略等诸多方面产生决定性影响,实际控制人变更是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事件。

盘和林告诉记者,当前背景下,医药企业的混改是不错的标的,会有一些很好的机会。

“近年来,医药行业政策变化很大,市场格局将被重新塑,行业内企业也面临着转型的压力。多家央企和国企医药企业都进行了不同领域的改革,未来医药国企改革仍值得关注。”一位医药行业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编辑 田冬 才山丹)

本文源自证券日报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