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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报案后多久找律师,人生中第一次到公安局报案怎么说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9 14:00:12

我在网络上发出我被合伙人坑了的经历后,很多朋友给我留言说,这个孙建军的行为,属于典型的一房二卖,这不光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这属于合同诈骗,应该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和这种不法行为作斗争,并拿回属于自己的合法利益。

在反复考虑并和律师朋友沟通后,2021年12月28号,我带着报案材料来到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就孙建军一房二卖涉嫌合同诈骗,正式报案。接待我的警官认真看过材料后,对我说:经侦大队将详细审核报案材料,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确定是否立案,你们回去等候通知。2022年1月14号上午,在前期与接案民警电话沟通后,我又来到赛罕分局经侦大队,接案民警拿出了报警材料,对我说,我们就这几天对你报案材料涉及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你所反映的情况,内容属实。但目前你们已经就这个事提起了民事诉讼,并且一审胜诉,考虑到民事判决还未进入到执行阶段,所以我们公安部门正在考虑你的问题。我听到答复后,当时有些激动,但我缓和了一下情绪,还是平静地和警官说,民事诉讼是为了确定我们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性,向经侦大队报案,是因为孙建军在这件事上的行为,已构成了一房二卖,这是典型的合同诈骗,这与民事判决应该是两个范畴,希望公安部们能够对这种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而且如果因为民事诉讼影响经侦大队立案的话,我可以撤回民事诉讼。接案民警看到我态度较为坚决,跟我说,这个事我们还将进行研判,下周给你确切答复。我说,我们希望公安部门能够对孙建军的不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毕竟在这件事上,我只是受害者之一,还有很多购房者的合法利益,都由于他的一房二卖,受到了侵害,立案也有利于保护大多数人的权益。对于孙建军的犯罪行为,我将一直和他斗争到底。

从经侦大队出来后,我一个人走在寂静的街道上,脑子里不由得想起了当年自己和孙建军从相识、熟悉、到合作的一幕幕情景。二十年前,他只身一人从包头来到呼和浩特,举目无亲。和我相识后,我利用自己的关系,帮助他承揽工程和项目,让他赚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他当年和我称兄道弟,一口一个哥的叫着,俨然就是我最亲密的好哥们、好兄弟;可到了兑现合同约定的时候,却瞬间变脸,根本没有任何承诺和信用可讲,更别说当年的情谊。前几天,我去公司找他协商,他又一次躲着根本见不着面,采取一种置之不理的态度。想到这些,我心里一阵阵地悲凉,人世间最难懂的就是人心,一个人的无耻和险恶,真的是没有底线的,孙建军可以说是我五十多年人生中,最好的一个反面教材,在我俩身上,上演了一出现代版农夫与蛇的故事。 再过几天就春节了,往常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张罗着过年了。可现在的我,心里却毫无过节的喜悦。人们总说,再深的沟,再高的坎,总能迈过去,而现在的我,却觉得人生到达了低谷,但如何能够走出去,却看不到任何希望。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我的头条号:青城大贵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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