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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找胡律师,胡律师说法:“放火烧山,牢底坐穿”?告诉你过失毁林判几年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9 09: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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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说法:“放火烧山,牢底坐穿”?告诉你过失毁林判几年

朋友,别慌,先做一道算术题压压惊。30亩=公顷?

“放火烧山,牢底坐穿”这样的农村标语已然如童年老家的槐花消散于朴素的旧时光了。夸张色彩尽管可以吓唬住老实巴交的村民,可是坐牢牵涉到刑罚,法律不容夸张修辞。

烧山或故意或过失,前为放火罪,后为失火罪。

据《刑法》规定,犯放火罪的,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量刑时由于“重大损失”暂无统一标准,因而需要参考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以往案例,达成量刑平衡。

失火罪,起因源于过失,不小心引发火灾造成伤亡损失,主观恶性要比故意放火小。因而从立案到量刑都较为宽松。《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写明,只有失火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致人重伤、死亡的才立案。再看量刑,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律师解读

30多亩勉强达到2公顷的立案标准,具体面积需要司法鉴定,不可空口胡说。

退一万步做最坏打算,对方拒绝和解,考虑初犯偶犯和认罪态度,年龄身体状况,判拘役甚至缓刑的可能性相当大。及时参与灭火,主动道歉,积极赔偿都可反映出认罪态度,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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