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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8 07:53:07

正义网湖州2月9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李春慧)“在这国家困难时期,我却只顾自己的自由,发泄怨气,给大家造成了困扰,我感到很后悔……”2月9日下午,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居家隔离户暴力阻碍民警执法案件当事人王某在庭审过程中流下了后悔的泪水。

2月2日上午,南浔区旧馆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对异地回湖的居家隔离观察人员进行巡查时,发现居家隔离观察户王某有私自外出行为。随后,工作人员对其开展劝教工作,要求其遵守居家隔离的相关规定,但王某拒不配合,态度嚣张。后南浔区公安分局旧馆派出所值班民警到场协助,王某仍不配合且以暴力方式阻碍民警执法,造成民警面部、颈部多处受伤。

南浔区检察院获悉该案后,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提出补充完善书证等客观性证据的意见。

2月6日,该案提请批准逮捕后,第一检察部承办人员对所有随案移送的电子卷宗材料进行梳理审查,并通过远程视频方式提审了在押犯罪嫌疑人王某,并于当天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你有想过如果你是新冠肺炎潜伏期患者,你这样随意进出,会造成多少人被传染,你知道国家政府为了对抗这个疫情付出了多少人力物力,如果每个人都像你这样,大家的努力就付诸东流了……”2月8日,该案在移送南浔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承办检察官再次远程提审犯罪嫌疑人王某,并对他进行释法说理,使他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性质和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王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2月9日上午,该院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承办检察官通过精准化量刑建议,向法院提出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九个月,获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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