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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律师服务找哪家好,于都县福利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6 17:36:35
这份于都人民的“大福利”,请查收!这份于都人民的“大福利”,请查收!

春节将至,

大伙儿都开开心心,

回家过年,

来公安机关办证办事,

于都公安所有业务服务窗口,

开足马力,以饱满的精神状态,

热情以待。

”错时、延时、预约“

服务不打烊!

这个春节,我们不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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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五型”公安建设,方便群众办事,提升公安服务质效。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各派出所户籍窗口交管大队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从元旦(2019年1月1日)起,提供“全天办”服务。

啥是错时服务?

简单来说,就是工作日的中午前往公安窗口单位办事,也有轮流错时休息的值班民警为您提供最周到的办证办事服务。

延时服务覆盖范围?

全县公安窗口服务单位在施行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制,安排人员值班,设立专窗为群众提供受理服务。覆盖双休日及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所有法定节假日。

预约服务有啥新变化?

在非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事项采取预约制度,接受企业或群众提前一个工作日的办事预约。具体可以通过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短信预约、网上预约等方式,最大限度方便办事群众办事。

具体如下:

(一)工作日期间:上午8:30-下午5:30。(中午12点-2:30民警错时休息,提供延时服务。其中,县行政服务中心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9:00,下午2:00。)

(二)非工作日期间(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值班制,值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受理的事项按正常时间计算。

(三)不打烊全天网上受理。企业和办事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或“赣服通”以及政务服务公众号24小时在网上申请可以网上受理的有关事项。出入境业务已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点击了解:@于都人:港澳通行证业务可24小时自助办理啦!

(四)双休日及节假日办事预约服务。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事项确需在节假日办理相关业务,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进行办事预约。

预约电话:

行政服务中心:0797-6333942

出入境大厅:0797-6333930 (出入境业务网上预约方式还可关注"江西公安出入境"微信公众号或者关注“于都公安”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出入境业务办理→出入境业务预约办理。)

交管大队车管办证大厅:0797-6231977

(温馨提示:2月5日当天交管大队车管办证大厅休息)

交管大队违法处理窗口:0797-6219963

各派出所电话:

这份于都人民的“大福利”,请查收!

这是便民利民的重大举措,

切实为人民做实事。

同时,

这里还有一份出行“福利”,

绝对实用!

这份于都人民的“大福利”,请查收!

咱们群众的“大福利”已奉上

事关全体民、辅警的礼包当然不能落下

由公安部制定出台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19年2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公安机关第一部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也是我国第一部行政机关维护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规定》在保障民警依法履职,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等方面做了哪些规定?有哪些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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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只要民警是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履职,其行为就是代表国家在执行法律,而非个人行为,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就应当由国家来承担,并且民警个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也不应当因此受到侵害。

《规定》施行后,公安民警将正式迎来依法履职免责、容错机制时代,他们近年来所面临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不敢执法、不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困境将一去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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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九大亮点

此次《规定》的出台,将使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有规可循”,有九大亮点:

亮点一:成立为民警“维权”的专业常设机构,公安局各部门各尽其职

如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成立由督察长(一般为首长)为主任,警务督察和法制、警令指挥、警务保障、政工人事、教育训练、新闻宣传及执法办案等部门为成员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警务督察部门。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可以聘请法律顾问、专职律师等形式,为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法律服务。较以往相比,此次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有了专门部门牵头,同时调动督察、法制、指挥、政工、宣传等各部门力量,各尽其职,畅通部门间的沟通和交流,为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保驾护航。民警的执法行为不再是“一个人战斗”,背后是各个机关部门的支持。值得一提的是,督察部门的职能不再局限于督察民警的执法行为,更成为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

亮点二: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主体范围更广,亲属及辅警均纳入范围

第三条规定,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等;第三十一条规定,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过程中受到不法侵害的,参照本规定开展相关工作。较以往各种“维权”,该条例将受益主体不断延伸,包含民警亲属及协助开展执法活动的辅警。现实中,一旦民警依法履职被侵害,无论身体还是精神都受到巨大伤害,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受到巨大威胁,严重影响家庭的正常生活。同时,这份规定也直接表明“警务辅助人员可以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活动”,并且侵犯正在协助民警执法的辅警的行为也将受到法律追责。

亮点三:民警依法履职受到侵害应当“维权”的情形更多,涵盖现阶段各种执法情况

第八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应当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10种情形,尤其是根据现阶段民警执法遇到的侵害实际,加入了“被车辆冲撞、碾轧、拖拽、剐蹭的”;“受到扣押、撕咬、拉扯、推搡等侵害的”、“被恶意投诉、炒作的”、“本人及其近亲属个人隐私被侵犯的”等情形,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这就意味着,对民警执法侵害行为难以认定的局面一去不复返,所有情形均已条文规定。维护执法权威的行动就有了明确的参照和指导,一一对照,不漏掉一起侵害事件,不让一个民警依法履职被侵害而受伤。

亮点四:排除维护民警执法权威过程中的干扰因素,不受舆论影响

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不应当受舆论炒作、信访投诉等人为因素影响,不当或者变相追究民警责任,加重对民警的处理。现阶段,民警执法不仅面对未知的危险和嫌疑人,还要面对“过度”的舆论监督。规定首次明确了政工宣传部门的作用,将会更有效的处理舆情炒作事件。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更具担当,力挺民警的依法履职行为,严厉打击舆论中的谣言和侮辱行为。领导的腰杆子直了,民警站的才会更挺拔!

亮点五:明确规定救济措施及医疗卫生保障,为民警提供物质保障

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抚慰金制度;第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协调卫生医疗机构建立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畅通机制,为负伤民警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以往民警依法履职被侵害时,各地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发放抚慰金及抚慰金数额,规定明确公安机关(省、市、区县)常态化建立抚慰金制度,并且积极鼓励并规范使用,在经济上减轻了部分压力。同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协调医疗卫生机构,为救治因侵害受伤的民警开辟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的减少民警牺牲和伤害加深。抚恤金制度解决了财产安全的问题,优先治疗制度则解决了生命安全问题。

亮点六:明确依法履职造成损失的民警不用担责,由公安机关给予相应补偿

第十四条规定,民警依法履职,造成损害的,民警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由其所属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造成的损害给予补偿。这就解决了民警在依法履职中面对损害第三方利益时的进退两难问题。民警执法是行使公权力,如果造成的损失由私人承担,不仅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更严重损害了执法积极性。该条例的规定不仅在最大程度上支持民警执法行为,更是呼吁广大市民为执法民警提供更多便利条件。

亮点七:严厉查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追究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第二十八条详细规定了追究领导和责任人责任的6种情形,其中包括“因制度不落实、保障不到位、指挥错误导致民警执法权威受到侵犯的”、“不及时采取善后救助措施的”等各种乱作为和不作为。第十八条规定,民警具有对处理意见的陈述和申辩权利,所在维权委员会应当充分听取意见并全面复核。并明确规定不得因民警提出申诉而对其加重处分、处理,或者变相打击报复。这给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上紧了发条,以往是督察部门为民警执法亮警灯,现在民警执法被侵害也为督察等部门亮警灯。民警依法履职做好本职工作,为平安事业贡献力量的同时,也需要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不能因为麻烦、事情太小等原因而放弃民警被侵害的法律追责和权益维护。这样领导才有担当,民警才有动力。

亮点八:建立完善的对外发布机制,强化普法工作

第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新闻发布机制,由警务督察部门会同新闻宣传、法制等部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普法教育。现实中一些民警遭遇到“暴力抗法”时,会畏手畏脚,一旦强硬处理可能被媒体扣上“暴力执法”的帽子,如果不处理就会受到侵害,另一方面,很多市民并不能意识到阻碍执行公务的严重性。所以无论是对阻碍执法嫌疑人的打击处理,还是对民警权益的维护,都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同时通过此类维权事件来开展普法,让更多市民意识到阻碍执行公务的严重性,从而自觉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亮点九:区分定性各类侵权行为,涵盖全部维权方式

第九条详细规定了侵犯民警执法权威各种程度的维权方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民警遭受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支持民警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暴力抗法”的程度不同,危害程度也不同,违反的法律也不同,现实中主要以治安拘留为主,但是很多侵犯执法权威的行为已经够成触犯刑法,因此规定就明确规定,民事损失时支持民警提起民事诉讼,一般违法行为则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犯罪则追究刑事责任,并支持民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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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饶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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