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钱被骗是找律师还是报警,钱被骗是找律师还是报警好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6 06:26:17
被影视投资诈骗,如何定罪量刑?受害者怎么办?如何维权?

作者:聂成涛律师 金融诈骗维权专家

实践中影视投资诈骗也是时有发生,最近一段时间警察打击了一批影视投资诈骗案件,对于这类案件如何定罪、如何维权,笔者根据自己的经验发表如下观点,希望对投资者有用。

一、媒体报道的影视投资诈骗

据兰州晚报报,2022年9月26日,兰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公开征集“8·17”影视投资诈骗案件线索。

近期,兰州市公安局侦破以李某某为首的影视投资诈骗案件。该犯罪集团精心设计编排话术,包装使用“讲师”“助理”等身份,利用QQ、微信等社交软件,以荐股的形式吸引投资人投资股票,然后“讲师”和“助理”向投资人宣传电影市场前景,通过夸大电影制作成本及票房预期收益,引导投资人投资购买电影“收益份额”实施诈骗。在骗取受害人投资款后,李某某等人将其中少部分款项支付给电影出品方购买份额,剩余款项则用于实施诈骗运营及个人挥霍。

此案共涉及4家公司: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瑞泰丰(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中影鑫艺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麦丰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及12部电影:《梵高计划》《孙悟空之噬天魔猴》《麦路人》《怒海营救》《诗人》《玩命营救》《欧巴,你好帅》《痞子爱人》《钱在 途》《全心爱你》(更名为《拳头妈妈》或《出拳吧妈妈》)、《上海上海》《鲁班地宫》。

为进一步查清犯罪事实,全面搜集犯罪证据,依法打击犯罪行为,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挽回损失,兰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征集该集团违法犯罪线索。有被骗经历者,请于10月31日前与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联系。

二、此案的罪名分析、如何定罪量刑

根据媒体报道的情况,此案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1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具体到本案中,“讲师”和“助理”向投资人宣传电影市场前景,通过夸大电影制作成本及票房预期收益,引导投资人投资购买电影“收益份额”实施诈骗。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需要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具体到本案的情况,警察通报中提到,在骗取受害人投资款后,李某某等人将其中少部分款项支付给电影出品方购买份额,剩余款项则用于实施诈骗运营及个人挥霍。

因此,对于购买电影份额的部分,不能认定为是诈骗罪,对于个人挥霍的部分,肯定会认定为是诈骗罪,这是毫无疑问的。

三、律师教你如何维权

影视投资诈骗在实践中已经存在很多年了,或者说一直都存在,只是偶尔被刑事立案,被定罪量刑的。由于这些诈骗分子,通常而言都会和受害者签署相应的合同或协议,因此,这种案件能不能被认定为是诈骗犯罪,存在一定的模糊程度,这也是此类案件长期存在的原因,警察认定为其是诈骗罪存在一定的模糊,毕竟,他们是有协议的,而且是真有电影投资的,至于最终电影投资是不是获得则不一定,对于那些没有收回投资的,不能一概认定为是诈骗。对于没有进行电影投资的部分,可以认定为是诈骗,对于真的进行电影投资的,则不能认定为是诈骗罪。

对于受害者而言,当自己认识到被骗之后,第一时间肯定是报警,让警察刑事立案并进行侦查。将犯罪分子进行一网打尽,让其不能再进行诈骗。但实践中,往往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能不能刑事立案的问题,能不能进行侦查,能不能追回资金等都是问题。如果以上问题解决不了,那么刑事案件基本上就走不通了。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只能通过民事途径来进行索赔,民事途径维权是受害者没办法的办法,也是笨办法,但总比没有办法好。因为实践中发生的很多案件,特别是电信诈骗案件,根本就没有笨办法可用,这对受害者而言更是无语、无奈。

笔者根据自己的维权经验,将这些笨办法再介绍一下,如果受害者有相关的合同,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索赔即可。对于那些没有合同的,那就是最麻烦的,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只能按照资金流向去追,也就是说,你的钱给了谁你就去找谁要。如果有聊天记录,更就当将相关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这些证据与你的资金流向就当相吻合,否则证据则存在漏洞。

如果谈判和解不能解决的,那么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维权,也就是起诉收钱的人或公司,或者签署合同的合同,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可。至于如何诉讼,如何让其承担法律责任,则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助,为受害者设计最佳的诉讼方案。

当然民事诉讼则是笨办法,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如果能通过刑事立案解决,那是最好的。但是刑事手段涉及到保密,这个过程中,受害者能够获得的信息比较少。通过民事诉讼手段维权,则整个过程,受害者都是能与的,也是对结果有预期的。所以哪种方法更好,则不好评价,只要能把被骗的钱要回来的方法,都是好方法,受害者应该用尽所有办法,让骗子不能逍遥法外。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