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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找律师谈话,穿身和服上街咋就被警察叔叔叫去谈话了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4 01:26:13

最近有个事,在网上闹的比较火,那就是8月10日,一个精日妹子穿着和服,在苏州淮海街拍照,被警察制止。随后在8月15日抗战纪念日,把这搔首弄姿的丑样发网上调侃被警察叔叔叫去谈话的事。

穿身和服上街咋就被警察叔叔叫去谈话了呢?

我们外地人没咋去过这地,所以我找了下地图。大家也可以从下面的图中看出这边这条街日本元素相对比较集中,按理说一个小网红穿个和服去打个卡,被警察叔叔叫去谈话,这事姑且不论是非曲直,事情的本身说大一点也不大,应该不至于这么波涛汹涌吧。

穿身和服上街咋就被警察叔叔叫去谈话了呢?


草蛇灰线,伏脉千里。


流量如此昂贵的年代,连东方甄选都得幽怨的吐槽自己流量巨减,被限流了。结果一个小网红被警察叔叔叫去谈话然后不断被推上热搜,这背后没有钞票砸热度,没有团队做话题推热点你打死我我也不信。随便一个街边的事就能上热点,你让汪峰怎么想?


随后各个大V撩袖子齐下马纷纷“仗义执言”,但是说了半天没一个说到点的。我看他们磨磨唧唧上万字半天憋不出个玩意,包括那个左右骑墙的老胡,左边说五千字右边说五千字,似乎啥都说到了,又感觉啥也没说。


于是我觉得写篇文章把这事给说明白,这篇文章注定会得罪一批人,但是忠哥不在乎,掉粉就掉粉,我又不靠撰文挣钱,爱咋咋地。我写文就是要让那些智商在线的人能明白有些被带浑水的事情背后真正的逻辑。


中国社会的个人自由由两个尺度所约束,一个是公序良俗的道德,另一个是人性最后的底线--法律。


中国古时候律法并不复杂,律法繁琐复杂的秦朝被搞烦了的民众给抬走了,后来的刘邦说只需要约法三章即可,随后被老百姓给抬上了皇位。这种说法有点戏剧性,也不严谨,但是我们其实可以看到无论是哪个时代的老百姓,都想法律简单点,因为不是人人都是律师,忙于生活的普通人不可能随身带本刑法。


所以很多人处理事情,都靠的是公民约定俗成的公序良俗和道德来判断处理。比如给人戴绿帽子的双双进猪笼,比如采花贼被抓住打死,官府一般不过问。比如你穿着国仇家恨的敌对势力的服装在招摇过市,被暴怒的民众打死官府还会把你人头挂城墙上。这女的应该庆幸活在现代,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因为古时候公序良俗的形成的道德观念替代了大部分律法的功效。


虽然说上面这些例子不人道,但是却普遍的共同的反映了公民的一种群体意志。那就是这些行为违反了社会上大多数人认可的公序良俗与道德。人是群居生物,你要不就脱群了自己玩,否则就得遵守群体的规则,这规则可能是公序良俗与道德这种潜规则也可能是法律这种明规则。


你在群体里玩,你不能说你只需要尊重明规则不需要遵守潜规则。如果你真要这样说,你被排挤,被网暴那也是咎由自取!


我们可以看到,现在网上很多人都说穿和服犯法了吗?8月15抗战纪念日发个和服视频犯法了吗?中国人就这么没有肚量,为了一件服装跟一个小女子斤斤计较?


说这种话的人大多数大概是些被洗脑的小年轻,或者本身就是个糊涂蛋。亦或者就是造话题带节奏的敌对势力的AI。

穿身和服上街咋就被警察叔叔叫去谈话了呢?


国家要亡了,商女在唱后庭花犯法了吗?


人家家里办白事,你拿着个大喇叭在对面放今天是个好日子犯法了吗?


你在农村蹲坑,我往坑里丢个鞭炮,我说句我不知道你在里面,我犯法了吗?


法律规定了我不准丢在农村丢个鞭?


你在下游喝水别人在上游拉X放飞自我犯法了吗?法律还能禁止我人道?


这些种种所谓不犯法的事,是因为法律不可能把这些狗屁倒灶的事都写进去。他们都靠社会一套固有的公序良俗和道德来约束大家任意妄为的自由。


法无禁止皆可?这话,这逻辑被从舆论场灌输下来,就是为了针对中国的法律体系的漏洞的。他后面有一句话叫做法无禁止皆可胡作非为!


中国法律体系学的西方,但是学了个四不像。


中国法律上有一条很重要的原则,叫做疑罪从无。也就是说,你明知道他是个大坏蛋,但是你在找到证据前他在法律上就是个大好人。而且有时候你明明是个受害者,但是你得自己找证据,通常苦于没有证据却拿他无可奈何。


西方为了弥补这个法律上的漏洞建立了陪审制度,也就是说当这件事证据不足的时候,陪审团认为你违法了公序良俗或者认为你就是个坏蛋在装可怜,不好意思,以代表公众意志的陪审团意见为主。


而现在呢?中国光有疑罪从无,没有公众意志的陪审制度,导致被各种法律老炮钻空子玩名堂,这简直是法律的耻辱。


这种法律老炮行走在人性的最底线上,甚至知法犯法依据的是法无禁止皆可胡作非为和疑罪从无!


中国有多少坏蛋你明知道他坏,却抓不到把柄去搜他?


回到这个和服女孩这件事上来,网上带节奏说为何穿西服没事穿和服就上纲上线,想用类似的逻辑来带歪穿和服这件事的本身影响。


我只想问一句,你穿西服上街和丁字裤比基尼上街有区别吗?不都是衣服吗?


是个人都知道这明显有区别,后者那么穿肯定会被警察叫去谈话。为什么?因为违反了公序良俗!虽然法律没有禁止你这么去穿,但是你到了公共场所就得接受公序良俗的制约。


那回到穿和服这件事上呢?你同样违反了中国的公序良俗!


你自己在家里不穿都没人管你,何况你还穿着呢。可你一旦到了公共场所就得接受公序良俗的制约。


中国是一个被日本侵略过,且杀害了4000万同胞的国家,南京30万死难者都有名有姓,至今冤屈难伸。而我们遭受了如此罪孽,弹丸小国却不认错,概不承认南京大屠杀等丧尽天良的罪行。


他们至今死不悔改,还堂而皇之的洗脑部分精日,将战犯供在庙里,供在网站上。


光网站上供奉的甲级战犯冈村宁次,居然有7000多人供奉点赞。

甚至他们有人在中国活动,偷偷的抹除日本民族罪孽的印记。

穿身和服上街咋就被警察叔叔叫去谈话了呢?


可想而知中国国内藏了多少鬼!有多少年轻人被精日洗脑!在我们看不见的文化领域,我们在遭受另一场侵略!


日本在右翼路上飙车,舆论上带节奏嘲笑我们伟大的先烈。对于这样一个民族的他的所有元素出现在中国的公共场所,都有可能造成公序良俗过激反应。


这个女孩在8月10日在公共场所这么穿,又在8月15日抗战胜利日发视频调侃,摆明的挑衅民族感情。她的所作所为按照寻性滋事处理并不为过!


中国有14亿人,部分在网上活跃的精日分子和境外AI,他们一人一天为这事造热点发几百条,不代表着他们代表了14亿中国人。


网上声量大有可能是复制粘贴的结果!


中国大部分人都是在为生活奔波的普通人,没人有空去网上瞎掰扯。有空的是那些拿着工资掰扯这事的人。中国还有更大部分的人是不会玩自媒体的中老年人,这些人才是中国沉默的大多数。


公共场所穿和服,8月15来调侃,半夜偷偷的在烈士园里拆日军跪像,这些行为惹怒的就是大部分真正的中国人,中国人表达自己的愤怒,抵制这种行为,反应到了公序良俗上,反应到法律法规的制约上并不为过。


毕竟这个中国是中国人的中国,不是日本人和精日分子的中国!


我们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说过,中国去留自由,你若真喜欢和服爱公共场所穿和服,麻烦你去弹丸之地去穿,我们中国人反感和服出现在公共场所,就跟反感穿着丁字裤出现在公共场所一样,都让我们觉得恶心!中国是中国人的地方,是我们先烈,我们爷爷他们用血肉捍卫下的领土,真心不待见你们这种精日玩意。


最后大家来欣赏下南京被占领后,日军在30万中国人的尸骸上跳的阿波舞,全片5分钟,麻烦大家耐心看完!

头条上传不了,大家可以去玩公众号上看~


今天先聊到这,觉得忠哥说的在理的麻烦点个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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