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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劳动者经济补偿)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海王 劳动纠纷小常识 时间:2022-08-15 11:01:39

合同期满不续签分两种情况。若企业不续签,有经济补偿金,若本人不续签,需看状况。要是企业保持或者提高原先劳动条件,职工依然不续签的,则不开展经济补偿金。假如企业减少原先劳动条件,职工不续签的,则企业还要进行经济补偿金。

一、合同期满怎样续期

1、工作合同到期续签的,彼此能够再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是签定《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不能以单方面的告知函替代。

2、如果公司和员工个人在劳动合同期满都未明确提出续期,而职工本人依然在单位工作,则企业不但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并且存有一年后与劳动者产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及其日后解雇应付款二倍经济补偿风险。

二、合同期满不续签,是不是要提前一个月通告

合同期满,简单地喊便是劳动合同到期了,并没有续期的现象。劳动合同的限期是劳动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因此在合同期满时完毕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彼此信念的一种体现,是符合双方的意思表示的。即便被告方之后含意产生变化,反悔了,也不能改变那时候的约定,这也是合同书存有的基本。毕竟是双方约定期满停止,双方依法履行了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因此遵照工作合同的约定也是不开设经济补偿金最直接原因。除此之外,双方约定了工作合同的终止日期,表明彼此都懂什么时候该合同书会停止,因此这件事情是能够预料的。用人公司和员工可以依据该状况为劳动合同终止后自身做好准备工作,所以也就算不上损害难题,即使有损害,都是损害方自身粗心大意,并没有充分准备之间的关系,损害由自己承担。

所以从法律上说,合同期满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函用人公司不会再续签合同。自然,为了能彼此能更好地进行工作交接,最好能提前通知一下。

三、合同期满不续签怎样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停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从上述条款看来,除非是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前提或更加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签但职工不续签,别的前提下公司都应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金额应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期限,每满一年付款一个月工资的规范向职工付款。六个月之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估算;不满意六个月的,向职工付款大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与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算起期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测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期限。其根据取决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公司法实施之日续存的劳动合同书在公司法实施后消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理应支付经济补偿的,补偿金期限自此方法实施之日起测算;公司法实施前根据那时候相关规定,用人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依照那时候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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