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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协议书用人单位)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隔壁阿凡 劳动纠纷小常识 时间:2022-05-09 14:00:36

  案子:

  美琴在企业工作中8个月了,企业到现在也没和她签劳动合同书,她如今想辞职,可是企业说依照就业协议的规定,得交2000元合同违约金。美琴很疑惑: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书是否同一类型的?

  专家回答: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书不等同于

  就业协议的全名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依据国家规定,在达到求职意向后,大学毕业生、用人单位、院校三方务必签署《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别名三方协议,经大学毕业生、用人单位、院校三方签定后起效。

  就业协议具备一定的丰富性和公信力,是院校制定学生就业计划方案外派大学毕业生、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用工指标值的首要根据,对签订的三方都是有约束。因此大学生就业时一定要签定就业协议。合同书一经签定,协议书多方须严苛执行协议书內容:大学毕业生要确保自身能正常的大学毕业,准时到企业签到;用人单位要依照合理合法的用工程序流程接受大学毕业生,妥善解决大学毕业生的户籍、档案资料;院校要按规定程序流程外派大学毕业生。

  劳动合同书是职工与用人企业中间建立劳务关系,确立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书。劳动合同书按合同书的內容分成劳动合同制范畴之内的劳动合同书和劳动合同制范畴之外的劳动合同书;按合同书的方式分成要式劳动合同书和非得式劳动合同书

  用人单位理应与职工签署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书,就业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书,二者没有同一性,企业没权力让职工担负合同违约金。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用人单位与职工在一个月以内理应签署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书,不然从第二个月的次日起理应缴纳员工的双倍工资,而且申请办理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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