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公司在发工资时,是不可以小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而最低工资标准的明确,是依据各地经济状况来。那么今天就跟法律知识我一起来看看江苏省最低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和相关问题解释是怎么样的吧!
回应江苏人社部规定,江苏各市均上涨了最低工资标准。在其中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最大,为1940元,仅比上海少60元,宿迁市最少,仅1520元。
江苏省调节我省最低工资规定,一类地区1890元,提升120元,提高6.78%;二类地区1720元,提升120元,提高7.50%;三类地区1520元,提升120元,提高8.57%。非全日制日制用人钟头最低工资规定,一类地区17元,提升1.5元,提高9.67%;二类地区15.5元,提升1.5元,提高10.7%;三类地区13.5元,提升1.5元,提高12.5%。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依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保局令第21号)和《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委令第56号),经省人民政府允许,从2018年8月1日起调节我省最低工资规定,现公告如下:
月最低工资规定: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非全日制日制用人钟头最低工资规定: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 企业支付给毕业实习学生们的见习酬劳和勤工俭学学生们的劳务报酬依照钟头计薪,并不能低于本地非全日制日制用人钟头最低工资规定。
说到这里,法律知识我崇拜你都了解了这方面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开展发放工资时,就是你要依据相对应的法律法规来派发才有效的。好啦以上是江苏省最低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的相关介绍,假如你有疑问,可咨询他们的侓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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