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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了解一下交通肇事为啥不拘留,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是否有刑事责任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安安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8 08:23:44

编辑同志:

2021年12月16日20时52分许,涂平驾驶HYM707轻型仓栅式货车沿S218线由北往南行驶至大通湖区北洲子镇北胜村路段时,致使行走在机动车道内的行人柳平洋死亡。2022年1月7日,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通湖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司机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肇事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刑事拘留。但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通湖大队并未对肇事司机做任何处置,不排除里面有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一群众

记者追踪:

2月21日,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通湖大队回复称,2月15日,大通湖交警大队已将肇事者刑事拘留,后续将向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检查院提请逮捕。对于投诉人提出的不排除存在人情案,关系安,金钱案问题,大队法治和督查部门对该案全程监督,未发现上述问题,大队将依法办理此案。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振亚

[责编:王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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