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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看法速递:交通肇事逃逸的心理,肇事逃逸被交警抓到会怎么样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丹妹儿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5 17:39:54

2月4日15时,大年初四,当群众还沉浸在欢度春节的氛围中时,宁夏隆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隆德县凤岭乡李士村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人受伤已送医院救治,肇事人员驾驶车辆逃逸,要求处警。

接警后,交警大队大队长立即带领事故中队民辅警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及外围调查。

在事故现场除发现三小块红色车辆碰撞散落物,一段挫滑印外,再没有遗留下任何有价值的证据。

现场所处乡村道路,未安装监控系统,案发现场无目击证人,受害人伤势较重,也未从其处获取到肇事人员及车辆的相关信息。

天色渐黑,天气严寒,侦破工作举步维艰。

肇事逃逸案件的发生,在附近村庄反响较大,如果不及时破案,无法给受害者及广大群众一个交代。

警情就是命令,来不得半点迟缓。

隆德县公安局领导非常重视,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何冬华,副局长吴家全指示要迅速破案,抓获肇事逃逸人员。

交警大队全体民辅警随即取消春节休假,全员到岗配合事故中队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同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并连夜召集了案情分析会。

经过交警大队民辅警一系列工作后,于5日13时许,在凤岭乡马某某家院内发现了一辆红色摩托车,且有碰撞刮擦的痕迹,与案发车辆相似。

经反复技术比对,最终确定该摩托车为肇事车辆。

随即,专案组民警将摩托车驾驶员马某某依法传唤到案。

在铁证面前,马某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至此,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在交警大队全体民辅警21个小时的不懈努力下成功告破。

目前,嫌疑人马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肇事逃逸违法犯罪不仅会加重交通事故损害,而且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抱有侥幸心理,企图逃避法律追究的一切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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