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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看法大全:杭州交通肇事女司机,民事诉讼被告及其代理律师虚假陈诉犯什么罪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海哥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5 12:04:59

今天上午9点30分,杭州“7·30”道路交通肇事案在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肇事司机陈某某被诉涉嫌交通肇事罪。

“今天我坐在这里,没脸见所有人。出事后的日子里,痛哭、悲伤、绝望,因为我的过失造成了这么大的影响......”陈某某当庭陈诉事发经过,声音颤抖......

案件回顾

2018年7月30日19时许,陈某某(女)穿拖鞋驾驶浙A牌照的小型越野客车在杭州文一西路左转至竞舟路行驶过程中,因违反“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规定及转弯弧度过小,导致车辆驶上道路中央分隔带端部缘石。尔后,陈某某又因慌张操作不当,错将油门踏板当作制动踏板连续使用,致使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持续加速,将正在文二西路竞舟路口等候的多名行人撞倒,并导致过往多辆车辆受损。

经鉴定,事故造成5人死亡,4人构成轻伤,3人构成轻微伤。经责任认定,陈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去年11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对被告人陈某某提起公诉。检方认为,陈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的规定,依法对被告人陈某某提起公诉。

卖房借钱赔偿

肇事司机已获部分被害方谅解

陈某某今天出庭受审,她此前因身体原因被监视居住。

上午9点35分,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陈某某,1954年生,大专文化。其在竞舟路上的最高时速达到132km/h。

陈某某今天疑似穿着护腰的背带出庭。法官在核对她身份信息后,表示鉴于被告人身体原因,允许被告人陈某某坐下接受审判。

根据起诉书的显示,被告人陈某某已经对相关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部分被害方谅解。 据悉,陈某某委托儿子处理赔偿事宜,卖掉了房子,还跟亲友同事借了不少钱,“我跟同事朋友关系都蛮好,他们看到我这个情况,也愿意借钱给我。”

陈某某对指控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没有意见。

司机自述:当时前夫也在车上,没有争吵

车翻了,整个过程我都没看见...

陈某某说,当时车上自己的前夫也在。两人当时从新时代装饰城往文二西路德嘉公寓回家,路上她和前夫并没有交谈,也没有争吵。“我和前夫关系还好的,平时我照顾他比较多。”

陈某说,当时因为在转弯时弧度过小,撞上中央分隔带端部缘石,然后紧张中想踩刹车。“我一脚踩下去,感觉踩空了,我以为刹车坏了。我想再换手刹,但是我来不及操作,反应没那么快,没来得及。”

公诉人提出:鉴定意见显示,当时陈某某你没有踩刹车,而是踩油门,踩刹车只是你自己以为的,这个你认可吗?陈某某表示认可这个鉴定意见的说法。

陈某某说,在竞舟路上往文二西路口子开时,车子失控后撞车撞人的过程,她已经完全不知道了。“车子停下来,翻了,我才反应过来。车天窗也碎了,我从天窗里爬出来,动不了,整个事发过程我都没看见……”陈某某称,她事后叫路人帮忙报警。

公诉人举证:事故原因油门当刹车,连续踩踏

司机:今天坐在这里,没脸见所有人

陈某某说,今天坐在法庭里,没脸见所有人。

“出事情后的日子里,痛苦、悲伤,也绝望。因为我的过失给受害人造成痛苦和悲伤,因为我的过失造成社会这么大的影响,给国家机关带来了不必要的工作量。”

上午10点10分,目前公诉人正在举证。公诉人用的是西湖区检察院自主开发的审查示证辅助系统,证据展示会更加直观。

公诉人出示了多组证据证明,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陈某某将油门误当成刹车连续踩踏,导致车速过快而发生事故。车辆鉴定报告显示,车辆的刹车、信号灯、转向盘、轮胎都是正常的。

关于鉴定出的油门当刹车的结论,公诉人其中一组证据很有说服力通过对陈某某事发时穿的右脚拖鞋底进行痕迹比对发现,鞋底留下的纹路与油门的纹路完全吻合,与刹车纹路不能吻合。

司法鉴定显示,陈某某事发时精神正常,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公诉人发表公诉辞时表示,陈某某事发后主动叫路人报警,积极处理了赔偿问题,能够反映出主观上自我反映,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公诉人表示,陈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属于自首,但在从宽的幅度上应当予以限缩。

记者 黄洪连

编辑 左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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