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简单说一下交通肇事罪移交海警,油船油码头安全作业规程全文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东哥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4 19:56:37

6月10日晚6时20分许,上海海事局公务船“海巡01”轮在长江口南糟A30灯浮附近水域,发现一艘航迹和船舶信息极为可疑的油船。“海巡01”轮多次呼叫,对方无应答,并加速逃逸。逃逸过程中,冲撞同向追赶的“海巡01”轮,造成“海巡01”轮左舷中后部受损,肇事船船艏受损。所幸两船均无人员伤亡。

据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显示,肇事船名为“宏*228”轮,油船,所属浙江省三门县宏*船务有限公司,长54.9米,总吨498。海事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判断,船舶大部分信息与现场不符,系伪造,该船舶有重大走私嫌疑。

发现可疑船舶后,上海海事局指挥中心一方面通知浦东海事局前往处置,通知吴淞VTS(水上交通管理中心)重点跟踪,进行安全广播,通知周边船舶注意避让,以防次生事故;另一方面,协调海警派“海警31011”轮、长航公安派“长江公安1605”轮前往现场。

因涉嫌走私,晚10时许移交海警,海警登轮并控制船舶,由“鑫安019”轮拖带至浦东海警局码头附近水域抛锚。

上海海事局副局长谢群威表示,像“宏*228”轮这一类的船舶,他们通常受到某些非法利益驱使,进入水上交通管控水域时不报告,也不守听甚高频,关闭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试图逃避海事交通管理中心的监管。被发现后,即会对抗执法并试图逃逸,对水上通航环境造成很大威胁。上海海事局将加大水上现场监管力度,对于此类“幽灵船”绝不姑息。

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作者:何易 潘洁沣

编辑:薄小波

责任编辑:顾一琼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