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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交通肇事中二次撞击,老师撞伤学生后怎么赔偿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文哥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4 18:13:52

男老师在校园内误撞一学生,竟脚踩油门,二次碾压致其死亡,评论区令人毛骨悚然,撞死不撞伤竟成潜规则?

5月23日,武汉一所小学内发生车祸,肇事者是一位男老师。课间休息时,小朋友在教学楼下玩纸飞机,开车的老师示意小朋友离开,几分钟后,他以为小朋友离开了,便启动了车,但此时小朋友正在捡纸飞机,不幸造成第一次碾压。后肇事老师踩油门进行二次碾压,家属调看监控发现,两次碾压中间有停车,而致命伤正是后面的二次碾压。

肇事老师

家属控诉:当时教学楼下,有包括自己孩子在内的20多名学生玩耍。学校有地下停车场,为何要把车停在学生游玩区?

事发后,校长和分管副校长已被免职,肇事老师被拘留。目前,校方提出赔偿90万,其他的由家属与肇事老师协商。

孩子的离世令人悲痛不已,可更让人心惊的在评论区。

拖着鲜血淋漓的伤腿,挣扎着翻滚到路边求生的他,看到司机径直朝他压来时,该是怎样的错愕与惊惧?

被反复碾压的小女孩,一次次与死神擦肩,心中该是怎样的绝望与无助?

奄奄一息的他与她,躺在血泊中等死的他们与她们,眼中是否有对卑劣人性的憎恨?

有人说,与其后半生落得个残疾,遭受或歧视或异样的目光,日日经受心灵与身体的苦痛,倒不如走了干净,也不会成为家人的累赘。

难道残缺的生命,就不配拥有绽放的美丽?

又有谁愿意让他人决定,自己是生是死?

为什么有些肇事司机这么残忍地践踏人命?有句话叫“死者有价,而活着是个无底洞”。

撞死了就是一笔款两清,几十万百十万的一次性赔偿,此后桥归桥路归路,互不干扰。而一旦住进医院,治疗费,误工费,营养金,康复护理等,一笔笔一项项,耗费大量的金钱和心力。若遇到不讲理的家属,真就是欲哭无泪,只能任人拿捏。

曾几何时,撞死不撞伤,被某些无良司机奉为行事准则。

我们不禁有了疑问,二次或多次碾压,蓄意剥夺他人生命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吗?我们期待,相关执法部门给家属一个公道的裁决。

希望在网络监控越来越普及的今天,惨剧不再一遍遍的重演,人人都能敬畏生命,将法律公德牢记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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