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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一下交通肇事后合伙骗保,滕州酒驾撞人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黄小胜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3 15:12:34

枣庄齐鲁网9月4日讯(滕州电台 秦璐 李塞)滕州市民陈某酒驾肇事车辆受损,为逃避责任并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金,让朋友郭某找来另一男子王某来顶责,以王某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谎言,骗取某财产保险公司保险金3万余元,目前三人均被警方抓获。

4月23日晚上11点多,陈某酒后驾车沿滕州市善国南路由南向北行至某十字路口时撞上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汽车尾部,两车受损严重,酒后驾车的陈某为了逃避责任,便想出了找人冒充驾驶员处理事故的伎俩。于是,陈某便通过朋友郭某找到王某,王某按照陈某、郭某的意思向某保险公司报案谎称:王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和市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报案赶至现场处理,经对双方驾乘人员酒精检测,除陈某饮酒外双方驾驶员均无饮酒迹象。之后双发协商责任自负,不需要保险公司处理。

4月24日,陈某因修车费用过高找到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处理,保险公司按照事故责任于7月4日向陈某赔偿了3万余元。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后再次对该事故进行分析,发现报案人王某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经过讲述不清,存在疑点。发现疑点后,保险公司立即到滕州市公安局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滕州市刑警二中队会同滕州市界河派出所立案侦查,经过走访调查和现场照片、投案记录、录像视频等相关资料的分析对比,确定这是一起保险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为陈某、郭某、王某,并于日前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面对确凿证据,陈某、郭某、王某对骗取保险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陈某、郭某、王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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