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一旦出现人员伤亡,肇事者应第一时间抢救伤者,可有人却置他人生命安危于不顾,肇事后一逃了之。殊不知,一念之差酿成大祸。在绍兴市越城区,发生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撞倒八旬老太后逃逸,致其遭遇二次事故,不幸身亡。
近日,这起由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娄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21年1月12日傍晚,夜幕早已垂下。寒风中,娄某不禁加快了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速度。行驶至越城区富盛镇乌石村跳山公交站附近时,娄某突然发现不远处有一个模糊的人影,减速已来不及了。
随着“嘭”一声响,行人被撞倒在地,娄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险些失去平衡。慌乱的娄某下车查看,倒地的何老太问道:“你是怎么骑车的?”
“当时天已经黑了,加上我是高度近视,下车后大概看了一眼我就走了。”然而,正是因为娄某这一错误行为,最终导致何老太丧命。在娄某离开后不久,沈某又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何老太发生碰撞。不过,沈某并未离开。
何老太随即被送医救治,3天后抢救无效不幸离世。根据现场监控,警方迅速锁定了娄某。
后该案被移送至越城区检察院审查,“这本是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案件,娄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没有仔细观察道路情况,与行人何老太发生碰撞并致其倒地。”承办检察官介绍说,“当时何老太并没有当场死亡,如保护现场、及时救治尚有生还可能。”
然而,娄某在事故发生后并未采取任何施救措施,仅是停车观察便驱车离开,放任何老太摔倒在车流量较大且照明条件不佳的乡间道路。最终导致二次事故的发生。
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娄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且系因逃逸致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疏于观察道路情况,与倒地的伤者发生碰撞,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沈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其行为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交通肇事罪。
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认为娄某的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重刑犯罪。因被告人娄某系初犯,案发后已支付部分赔偿款12万元,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因此,驾驶电动自行车碰撞同一行人的娄某、沈某最终的结果却大相径庭。
实事观点讯息:交通肇事逃逸的判例,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现代社会,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一旦出现人员伤亡,肇事者应第一时间抢救伤者,可有人却置他人生命安危于不顾,肇事后一逃了之。殊不知,一念之差酿成大祸。在绍兴市越城区,发生了这样一起交通事 时间:2023-06-03「普及一下」肥东交通肇事不起诉,车没买涉水险怎么理赔
行车途中遭遇暴雨,致使汽车涉水熄火,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以车主未投保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为由拒赔,怎么办?近日,肥东县人民法院对这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为保险公司不能免 时间:2023-06-0324小时专业讯息:交通肇事辩护词范例,因酒驾而发生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几年
本文由张智勇律师团队编辑整理(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十佳律师,执业二十五年,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犯罪、网络新型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 时间:2023-06-03今天来科普一下交通肇事罪和解条件,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免费下载
上一期小编为大家介绍了交通事故中适合和解的情形,现在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什么情况下不适合和解,帮助您更好的了解交通事故和解方面的问题。不适合和解的情形?如果遇 时间:2023-06-03查看热点头条:交通肇事罪审判案例,黄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月23日上午,由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方峰犯交通肇事罪一案在屯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方峰于2019年12月购买了皖JS5789号野马 时间:2023-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