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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普及一下交通肇事逃逸的理解,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规定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文哥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2 10:34:25

根据《刑法》133条,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一般判处3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存在逃逸情节的判处3-7年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如何认定逃逸呢?我们通过如下具体情形加以辨析。

1.交通肇事后法律到底规定的何种义务?

此处存在观点展示,观点一认为,交通肇事后的义务是指保护现场的义务,在肇事后不能离开现场,否则构成逃逸;观点二认为,该义务是指救助伤者的义务,在肇事后应该积极救助伤者,否则即使留在现场没有积极施救的也构成逃逸。笔者支持观点二,因为交通肇事罪加以规定逃逸情节的立法目的,应该是为了保障伤者在受伤后能够得到积极的救助,积极挽回损失。如果仅仅只要求留在现场,那肇事后留在现场,但是不打120,眼睁睁看着伤者死亡就不能认定为逃逸了么?

2.对于伤者分分钟就死亡的情形,肇事者撞人后直接逃跑,能否认定为逃逸情节?

笔者认为,不能认定构成逃逸,因为刑法规定的逃逸本质上是一种不作为,即对于自己所造成的危险没有负责消除进而导致了危险的发生。对于被撞后,分分钟死亡的属于没有救助的可能性,这是不作为犯罪的前提,因此对于根本不能救助成功的情形,即使事后逃逸了也不能认定为逃逸致人死亡,也不应该认定为逃逸情节,只能认定交通肇事罪。

3.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如果逃逸后,被害人很快就被救护车救助,但是最终还是死亡的如何认定?

笔者认为,此时不能够认定死亡结果与逃逸行为有因果关系,但是仍应该将该死亡的结果归结在前面交通肇事的行为中,同时存在逃逸情节,应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不导致死亡)。

4.交通肇事的行为,仅仅造成被害人轻伤,但是由于没有救助,被害人最终死亡的,如何认定?

多数观点认为,前面行为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因而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该罪以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因而仅仅能回归遗弃罪。

5.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又因为逃逸致人死亡的,如何认定?

根据司法解释,致人重伤同时又有逃逸情节的,已经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了。因而对于死亡的结果既不能在用在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了,可以用作后行为逃逸行为的致人死亡。(死亡的结果只能评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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