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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爆料知识:交通肇事罪国企员工,巨野县车祸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安安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1 18:22:34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程建华 通讯员 单飞

3月3日,在山东省巨野县建筑工程公司院内,一位徐先生和家人满怀感激,把一面写有“见义勇为施援手,弘扬社会正能量”的锦旗送到了该公司职工退伍老兵张志刚手中。

原来,在几天前,徐先生只有14岁的妹妹在放学途中在巨野县西外环路遭遇严重车祸,身负重伤,处于昏迷之中,随时有生命危险。工作之中的张志刚途经该地,他什么都没想立即拨打110、120,并在附近设置明显警示,守护在少女身边防止过路车辆对伤者造成二次伤害,然后配合医护人员将该少女送到医院。

送医后张志刚毫不犹豫,及时垫付了3000多元的治疗费,跑前跑后让少女得以快速得到治疗。据医护人员说,由于该少女头部遭到重创,如果不是及时报警,及时送医及时治疗的话,该少女很可能有生命危险或者成为植物人。

张志刚一边救助少女,一边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找少女的家人,少女的家人闻讯赶来后,却发现张志刚已经悄然离去。最终,少女家人通过公安机关找才知道孩子的救命恩人的真实身份。

今年43岁的张志刚是福建武警总队2000年退役士兵,中共党员。张志刚退伍不褪色,20年来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多次见义勇为,资助弱势群体,每逢遇到重大灾情,张志刚都是积极捐款捐物,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2020年5月7日,张志刚在工作途中,碰到村民家中火灾,张志刚立即启用洒水车辆协助村民灭火,避免了更大的损失。2021年6月13日,张志刚和同事王月震下班途中遇到村民晾晒作物不慎失火,立即协助村民迅速扑灭火情。

张志刚接受采访时说道:“这不是大事,作为党员,作为退役军人,作为国企职工,这是我应该做的。希望小女孩能够早日康复出院,回到自己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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