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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资深介绍:交通肇事统计调查表,民国时期的汽车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龙菇凉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1 15:08:47

2018/9/18

民国时期,由于道路规划的技术滞后和车辆安全性能的技术瓶颈,汽车肇事屡见不鲜。从这张1947年填写的汽车肇事报告单内容可知,当时各省市均要按照统一样式印制,且要分发到当地各车站、检查站、岗警及长途汽车随车备用;对填报人也有具体要求,汽车在城市肇事的由岗警填报,在车站或检查站附近由站长填报,在公路中途由驾驶人填报(若驾驶人受伤或遇到其他无法填报的情况时由先到达现场的调查人员填报;汽车肇事不但要呈报主管机关及有关各方,而且要填报汽车肇事报告单寄到军事委员会战时运输管理局运务处,才视为法律责任完备。负责填报的人员若延期填报或者不予填报,经查实后会受到主管机关的惩罚;值得一提的是,当时要求事故现场的行人和乘车的旅客也得索取汽车肇事报告单,并要求填报邮寄给军事委员会战时运输管理局运务处,对于填报确切的酌情予以奖励,对于两日内寄出报告单的,当局偿还邮资(以邮寄日戳为依据)。

难能可贵的是,当时的填报内容已细化至46项,包括肇事日期、气候、肇事地点、驾驶人(姓名、籍贯、住址、驾驶执照号)、车主(姓名、性别、籍贯、职业、住址)、车辆(牌号、速度、车辆厂牌、引擎号码)、车辆种类、乘客人数、载货种类、载货重量、肇事原因及情况(道路、车辆、驾驶、障碍)、肇事结果(死伤人员性别及年龄、牲畜伤亡数量及价值、物品损坏类别及价值、本车损坏部位及价值、他车损坏部位及价值)、处理情况、肇事地点、肇事路段、现场简图、肇事情形描述、主管人员意见、编制报告者姓名或机关名称、见证人(姓名、籍贯、职业、住址)、报告日期、报告地点等,涵盖了现行交通事故调查表、现场图、事故认定书的主要表项。

这套70年前的汽车肇事报告表,见证了当时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其中,垫付邮资的规定特别有趣,群众辅证的方法更有科学价值和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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