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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一下」交通肇事罪司法定义,交通肇事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张白白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31 14:54:10

文│zero

新疆的加油站只能驾驶员刷身份证开车进入,其他乘客一律下车等候。某天,一个国道边上的加油站入口处,副驾上的人刚下车准备走到出口处,不慎被后方来车撞到,经抢救无效死亡;

某人在建筑工地上负责看管工地,一天下午骑着电动车上街买菜,不慎与一辆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司机当场死亡;

一辆小轿车平稳地行驶在国道上,不慎被右侧汇入的车辆撞到车门,导致副驾驶位和副驾后排的乘客死亡;

一个夏天的清晨天微微亮,一辆大卡车在右转弯过程中不慎撞到正在道路右侧行驶的两辆电动车,造成两人死亡;

一个冬天的夜晚,两个刚刚大学毕业步入社会的小伙,被一辆正在去往垃圾处理厂的垃圾车撞上,造成一人重伤一人死亡;

一个吊儿郎当的哥们在乡村道路上把车开到80码,突然车子一个侧翻,翻下路边的水渠,导致副驾驶位乘客当场死亡。

国道上,夜色很深了,一个小伙开着车超速不到10%,不慎追尾前方无证驾驶的没有灯且没有反光标志的组装拖拉机,造成拖拉机上乘客死亡。

没过几天,同样的时间点,还是那条国道上差不多的位置,一个小伙子开着车不慎追尾前方无证驾驶的没有灯且没有反光标志的组装拖拉机,造成拖拉机上乘客死亡。这次不一样的只是后车的违法行为从超速变成了酒驾。

......

以上这些触目惊心的事故基本都是我这几年接触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案件,有的我担任肇事者的辩护人,也有的代理受害人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这些案件中我代理受害人家属要求赔偿的,基本都拿到了赔偿款,最差的一个也申请到了司法救助款。担任辩护人的案子,被告人虽然被判了刑,但都宣告缓期执行。其中最成功的一个案子,开庭前一天才接受委托,所有案件材料都是维文,开庭时才发现他的自首情节没被认定,我当场提出异议,开完庭马上杀到移动公司查到被告人拨打110和120的记录,然后拿到交警大队要求他们出具了自首的证据;而且受害人家属拒绝接受赔偿,甚至要求给肇事人判死刑以命抵命,我们跟办案法官多次沟通要求把赔偿款打到法院账上,争取一个积极赔偿的从轻情节。最终在我们的努力下,取得了宣告缓刑的好结果。

但在办案过程中我也发现好多人对交通肇事罪的认识存在很大误区。比如,有人认为只要撞死人了那就肯定构成刑事犯罪,还有人认为只要撞死人就要被判死刑,以命抵命。今天我就来说说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


一、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1、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30万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4、酒后或吸毒后驾车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5、无照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7、明知无牌照或已报废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9、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刑事责任

1、一般情节,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的“特别恶劣情节”包括:(1)2死5伤以上,负全部或主要责任;(2)6死以上负同等责任;(3)造成公共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60万以上,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zero,专职律师,业余文青,心理学资深爱好者,双胞胎宝妈。喜欢用文字记录当下,用脚步丈量世界,用旅行丰富生活,用读书净化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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