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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追踪解读:交通肇事乘坐人死亡,正常开车意外撞死人要坐牢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赵小焕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31 07:14:41

在4S店里碰见一个买车的小伙子和销售咨询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事,可能小伙子涉世未深,表达了一个令笔者震惊的观点:只要商业保险买得高,即使无意驾车撞死了人,会有保险公司来负责,自己可以置身事外。

听闻这种虎狼之词,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希望小伙子一辈子都不要遇上他说的情形,不然身陷囹圄的时候一定会为今天自己的认识后悔不已。

其实,对于交通事故撞死人,如果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70%以上),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大家经常说的交通肇事罪。一般情况下是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交通肇事撞死人完全不是赔偿点钱那么简单。

在主要责任或全责情况下,积极赔偿只能减刑或者申请监外执行。即使积极赔偿得到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书,一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从事故结果看,交警划分为一般交通肇事罪、特大交通肇事罪。如果不是酒驾、毒驾、逃逸、故意杀人,则只是一般交通肇事。在肇事者采取了抢救措施,事后全额进行了赔偿,取得了家属谅解书,法院一般都会先进行庭外调解,考虑到犯罪情节,被判缓刑的概率很大,也就是说不用真的坐牢,但此时仍然留下了刑事案底,驾照势必会被吊销,N年内不得重考。

如果是特大交通肇事罪,比如连环事故,多人死亡受伤,而你又是罪魁祸首的话,三年起步的牢房,和终生禁驾的处罚不是简单地赔偿可以化解。

除了上述的刑事责任,交通肇事是否还有单独的民事责任呢?答案是肯定的。

作为受害人,可以随着刑事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假使肇事者一意孤行,选择不进行和解,决定用蹲狱来代替赔偿,这个想法也未必会行得通。人在牢中坐,受害人在拿到法院生效的民事赔偿法律文书后,依然可以直接到执行局申请执行,比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完全可以被法院拿来做赔偿款。简言之,坐牢不会影响执行。

因此,对于交通事故撞死人的情形,是否坐牢与买高额的保险没有任何关系,是否要承担刑事处罚取决于肇事者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

根据现有的法律,当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一方人员一人以上死亡的,只要肇事一方在本起事故中承担主要以上的责任,就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的将是严厉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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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需要清醒,人间也需要温度。我是吴权,一个带点浪漫主义的武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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