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权威干货速递:交通肇事罪必须是逃,彭宇承认撞人是真的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苏刚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9 16:47:07

开车撞人后,看到被害人倒在血泊中,一时肾上腺素飙升,紧张、害怕油然而生,脑子里嗡嗡的,只有一句话“我犯罪了,我完蛋了!”这时候不自觉的就想跑,害怕被抓,害怕坐牢!如果这时候逃逸,那你可能就真的摊上事了!

首先,要区分普通的交通肇事行为和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行为要想构成交通肇事罪,必须达到严重后果,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如果不构成该罪,那么就是民事赔偿和承担行政责任,主要以经济处罚为主,所以没有逃跑的必要!

其次我们来说说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也就是说,具备这三种情形,才构成了犯罪。但是这时候不一定会坐牢,为什么呢?因为在刑法中有一个制度叫做“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针对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情节轻微和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根据缓刑,如果交通肇事后,积极送被害人就医,主动赔偿,事后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这就符合缓刑的情形,法院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后,同时宣告缓刑,那么肇事人就不需要坐牢了,所以基于此规定,也没有逃跑的必要!

最后,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说,一旦逃跑,立即在量刑立刻上调一个等级,这时候,将不能适用缓刑,基本上能够确定肇事人是要坐牢的,而且本来不逃积极救治被害人,能够救活,却选择逃逸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导致流血过多死亡,那么又上升一个刑档。法条的规定,背后都是在鼓励、暗示肇事人,不要逃跑,积极救助,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