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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明了!对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案件,荆门车祸现场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七念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9 08:36:40

开车撞人了怎么办?

看不到?不想赔钱?赶紧走?

下面晚报君用事实告诉你肇事逃逸是逃不掉的!

5月1日20时许,一辆号牌为鄂HHF***的小车在207国道烁森公司门前道路将两名行人撞倒,造成一死一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弃车逃离现场。

接到报警后,交警支队东宝大队民辅警迅速赶赴现场。经调查,初步确认肇事司机为小车车主吴某,牌楼镇人。因事发地就在牌楼镇附近,为防止吴某回家收拾物品外逃,民辅警连夜到吴某家中搜寻其踪迹,未果,遂对其家人进行法律宣讲、政策攻心,让他们想办法立即联系吴某并敦促其早日投案自首。与此同时,大队民警迅速将案情通报至东宝工业园管委会、派出所和村委会。在强大的思想攻势及搜寻工作下,5月3日上午,吴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吴某已被行政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选择逃离现场那么性质就由交通事故变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

1.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2.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终生禁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保险不赔付《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第四条第八款: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4.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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