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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内江市交警交通肇事,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会被判刑吗驾驶证会被吊销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上官航air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8 18: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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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黄晓庆

6月16日,内江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内江市交通警察支队公布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12天前,在内江市东兴区椑木镇,52岁的梁某富先后被一辆电动两轮摩托车、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一辆小轿车撞击碾压后身亡。

然后,事故发生后,3名肇事者均选择了逃逸,性质恶劣,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接警后,内江交警二大队特勤中队民警通过缜密侦查,于案发48小时内,成功将3名肇事嫌疑人抓获归案。

事故现场

男子遭遇车祸身亡

民警现场查勘发现蹊跷

事发当日20时57分,交警二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东兴区椑木镇场镇‘转车坝’(小地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男子被一辆黑色轿车撞击碾压,黑色轿车驾驶人驾车逃离现场。”

接警后,特勤中队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遗憾的是,经120医务人员确定,被撞男子梁某富已无生命体征。

原本以为逃逸的黑色轿车就是唯一的肇事车辆,但民警在查勘过程中发现,现场还有其他车辆擦挂痕迹,怀疑此次交通事故并非单车事故。

于是,交警二大队连夜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要求办案民警务必查明真相、尽快破案。

轿车驾驶人投案自首

事发时醉驾且没有驾驶证

民警首先锁定黑色轿车,当晚开始对椑木场镇的公共停车位、小区、厂矿开始了拉网式筛查。22时40分,民警找到该车,联系车主邹某文,要求邹某文到椑木镇派出所配合调查。6月5日00时30分,在家属陪同下,邹某文到交警队投案自首。经检测,邹某文的血液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酒标准。

面对民警的询问,邹某文承认其在椑木镇“转车坝”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他在2016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了驾照,并被人民法院判处了拘役。事发当晚,邹某文发生事故后想到自己喝了酒又没有驾驶证,如果停留在现场肯定会被公安机关处理,所以根本未理会被撞行人的情况,也没有报警以及拨打急救电话,在现场短暂停留后便抱着侥幸心理逃离了现场。

交警察看监控

监控记录案发过程

肇事逃逸人员全部到案

黑色轿车肇事逃逸者到案,但现场其他“逗留车辆”是否还有作案嫌疑?

再次对案发现场住户走访时,有住户向民警反映他家的监控视频有部分角度能够拍摄到路面。民警随即调取监控进行查看,发现当天20时52分50秒,梁某富出现在监控画面内,行走于道路左侧车道内。20时53分05秒,一辆两轮车迎面与梁某富相撞,两轮车侧翻后驾驶员驾车逃离现场,梁某富跌坐于路面上。20时54分10秒,又一辆两轮车与跌坐于路面的梁某富相撞,相撞后两轮车没有停车,直接驶离,梁某富躺于路面。20时58分45秒,邹某文驾驶的黑色小车碾压躺于路面的梁某富后也逃离现场。

随后民警将第一次撞倒梁某富的电动两轮车驾驶员周某抓获,她承认在撞人后害怕承担赔偿责任,于是逃离了现场。

6月6月18时30分,在椑木镇田圃村4组一茶馆内,民警将第二辆肇事逃逸两轮车驾驶员高某彪抓获。高某彪交代撞人后,他曾驶回事故现场察看情况,因为喝了酒又没有驾驶证害怕赔钱,所以快速离开现场。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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