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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专业资讯:交通肇事属民事诉讼,驻马店市政府电子采购商城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乔四爷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8 18:22:27

4月28日下午,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其宏在正阳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室,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刁某、彭某提出上诉一案。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审被告人袁某驾驶超标电动车与二被害人发生交通事故,将二被害人撞伤,其中彭某重伤二级,医疗费花销巨大,给家庭经济造成沉重负担,一审判决赔偿一百多万,但袁某支付了一千元医药费后拒不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刁某、彭某对二人护理费和精神抚慰金提出上诉。


李其宏副院长多次耐心细致和刁某进行沟通,听取刁某的意见,了解到刁某妻子彭某因本次事故导致至今昏迷在床,花费了巨额医药费,袁某家属态度不积极。为促使双方矛盾缓和,合议庭积极协调检察机关和看守所等单位,在疫情期间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庭审中充分保障双方的合法诉讼权益,听取意见,使得双方能换位思考。袁某心生悔意,表示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刁某也打开心结,十分激动的情绪有所缓和,充分体现了庭审定分止争、化解纠纷的作用。


庭审结束后,李其宏副院长将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刁某,刁某对法院耐心细致的庭前沟通、庭审中保障其充分表达诉求的权利、庭后释法答疑工作表示十分感谢,"感谢法官不辞辛苦给其提供了一个疫情阶段将诉求“面对面”传递给被告人袁某的机会。"

今后,驻马店中院将以提升刑事二审开庭率为抓手,树立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开庭审理为例外的理念,进一步提升刑事二审案件审判质量,真诚倾听群众诉求,积极回应群众呼声,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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