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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看法速递:交通肇事把家人撞死,15岁少年车祸伤亡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罗小弟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8 17:26:01

近日,一则#少年撞死人父母被发家庭教育令#的消息冲上热搜,家庭教育令再次受到关注与讨论。

案件回顾

2021年11月14日晚上,江苏扬州一辆蓝色电三轮停在斑马线上,被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摩托车迎面撞个正着。事故发生后,交警赶到现场,发现电三轮的车头已被撞烂,两名男子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经查,被撞的是64岁的陈某,肇事者是15岁的吴某,两人都在事故中受了伤,但被撞的陈某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民警勘查事故现场,发现电三轮被摩托车撞出13米远,结合摩托车的行驶轨迹,警方认为,事故发生时,吴某严重超速。

按照规定,年满18周岁才能申请驾照,当时吴某只有15岁,根本无法取得驾照。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吴某驾驶的摩托车还存在套牌问题。

随后,警方对吴某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由于双方赔偿金额无法谈拢,陈某家属将吴某和其父母告到宝应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定,吴某承担全部责任,鉴于他是未成年人,死者赔偿金由监护人支付。同时,法院还向吴某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尽到监护义务。

什么是家庭教育指导令?在什么情况下法院才会发家庭教育指导令?

本案主审法官于健说,教育既是家庭的事,也是社会的事。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一种司法令状,它主要就是督促家长,积极、正确履行对孩子的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

“我们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吴某追求刺激闯下大祸,和他的家庭教育严重缺失有着直接关系。因此我们向吴某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尽到监护义务。” 于健说道。

据了解,吴某初中没有毕业就已辍学。父亲长期在外打工,母亲溺爱孩子,对他疏于管教。

家庭教育指导令是否具有强制性?不履行有什么后果?

于健说,家长违反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根据其行为严重程度,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就家庭教育指导令本身而言,虽具有一定的强制力,但因尚未有更为细化的配套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拒不履行的义务人应承担何种具体法律责任,还需进一步予以规范。

怎样才算履行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内容,家庭教育指导令是否能够满足家长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于健说,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立德树人”,因此只有家长切实承担起教育责任,对未成年人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等方面进行正确的培育、引导,实现其全面健康成长方能认定履行了教育指导令的内容。结合到本案,吴某家长应及时纠偏此前对吴某溺爱、放任自由的教育理念,帮助吴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尽快回到正确的学习、生活轨道,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们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是希望家长能够认识到家庭教育已经从家事上升到国事的高度,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一种新的探索。”于健说。

转自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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