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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来普及一下纽约州交通肇事法律,纽约的华人命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特特熊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8 17:02:06

中国侨网9月6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纽约华裔装修工陈先生近日在搭乘由其公司老板驾驶的车辆前往工地时遭遇车祸,造成其头部严重受伤。当地时间5日,陈先生前往美国福建同乡会进行法律咨询,向律师了解车祸后的赔偿事宜。

根据陈先生介绍,本月初他与工友搭乘由其老板驾驶的箱型车从一处工地前往另一处工地赶工时遭遇车祸。事发当时,陈先生搭乘的车辆正行驶在长岛快速路。在临近高速公路出口时,驾车的老板忽然改变路线并准备避开出口重新回到高速路上。

然而就在驾车的老板转念瞬间,车辆由于变道时速度过快,一头撞上了高速出口处的缓冲路障上。陈先生表示,就在大家还没回过神的时候,后面的车并未发现前往异常,随后追尾陈先生搭乘的车辆。

经过了两次撞击,陈先生所搭乘的车辆已破损不堪。而陈先生本人也因头部重击车窗玻璃而严重受伤,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过数日的住院治疗,陈先生虽然已经出院但因伤痛无法正常工作。

“现在不但不能做工,还需要面对巨额的医药费。家里老婆孩子还等着我养,现在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办。”陈先生说。

对此,律师表示,因陈先生是在上班时间搭乘雇主的车时受伤,属于工作范畴即可申请工伤赔偿。在陈先生受伤后,可申请工伤赔偿支付医药费用和因伤误工的工资损失。

由于陈先生已申请雇主的工伤赔偿,因此在事故中不可再起诉驾车雇主,只能起诉后方追尾的车辆。而对于陈先生提出意外伤害保险赔偿,则需要根据事故报告出炉后方可定责。

同时,律师指出陈先生作为乘客,在事故中完全无错。因此事故责任比例大的一方应先作出赔偿。但如果赔偿不够陈先生伤势所值金额,只要证明事故另一方存在1%的责任,另一方就必须对陈先生作出赔偿,补足陈先生所应获得的赔偿金额。(陈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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