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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科普一下交通肇事全责能免责,撞死人咋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August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8 08:19:32


前几天听一个朋友讲了一件事非常震惊,他的一个朋友撞死人了,但是通过一波神操作居然什么事都没有,今天就和大家来聊聊这件事。

案件经过:他朋友两个月前在斑马线上撞到一个老人,送往医院救治一个月后死亡。从这里看,在斑马线上撞到行人,司机肯定是全责,这没有任何疑问,应该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因为伤者是送往医院救治一个月以后才死亡的,就有很多因素需要考虑了,在通常情况下,肯定要做尸体检验,然后再做一个交通事故的死亡参与度鉴定。由此确定交通事故和伤者死亡之间的关系,这个鉴定属于此类交通事故必须要做的,是核心证据。他朋友在得知伤者死亡以后迅速和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按照自己的全责进行了赔付,但同时要求死者家属拒绝对死者做鉴定。因为赔偿到位了,家属就同意了。结果警方要求做鉴定时,家属死活不同意,而且迅速将死者火化。这样就无法做鉴定,警方无法确定此次交通事故和死者死亡之间的关系就无法认定他朋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最后无法对该起交通肇事案进行立案,那么就无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了。

案件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他朋友将人撞伤后在医院死亡,应该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但是必须要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问题来了,因为伤者是在医院治疗一个月后才死亡,那就有其他的因素需要考虑,例如死者本身的疾病、医疗技术等等。那么这时要认定司机的责任就必须做一项交通事故死亡参与度的鉴定。这个鉴定才能准确的认定司机应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这个鉴定,就无法证明司机所应负的责任。

此案中,司机很清楚这个鉴定的作用,所以,在先行赔付相关费用之后要求家属拒绝尸体检验,虽然我国法律也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强制尸检,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家属拒绝的话也不会严格要求。

结论:该案中,当事人先行积极赔付然后让家属拒绝尸检,让警方无法获取核心证据,的确让自己免予刑事责任,的确是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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