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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见识!交通肇事案件悔过书,认罪认罚从宽不起诉的情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大件会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7 19:27:42

近日,在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辩护人)、公安承办民警的监督、听证下,易某某、余某职务侵占案,邵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符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等一批案件集中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宣告,这些案件的办理是虹口区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系列工作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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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女孩易某某和余某在一家服装店从事服装销售、收银工作,从2020年底,易某某开始伙同余某一起“飞单”,用自己的收款码收钱,然后以“批发价”打给店铺收款账户赚取差价。半年多时间里两人共截留侵吞钱款9.7万余元。案发后,两人均表示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出全部涉案款。综合考虑之后,检察官拟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然而,在不起诉听证会上,被害人服装店老板杨某只同意谅解余某,对易某某却坚决要求起诉。检察官从杨老板处了解到,他与易某某父亲是多年好友,易某某从15岁开始便在店里工作,杨老板认为自己10年来待她不薄,甚至还承诺在七浦路给她开一间门店,最后却被小姑娘这样恩将仇报,他无法释怀。易某某则认为自己的工资一直比余某低,多年来非常憋屈。两人的纠葛皆因“心结”所起,检察官遂联系易某某的父亲,希望能通过第三方搭起沟通的桥梁。检察官两个月沟通,杨老板终于放下执念,同意对她相对不起诉。

检察“温度”不是“救赎”,而是一根需要自己抓住游回岸边的“牵引绳”,当事人可以重新做出人生选择。2021年寒假,正在读大一的邵某某看到一则“兼职打电话赚钱”广告,便去当了一名“话务员”,而这“兼职”实际是诈骗团伙诈骗的前期准备工作。身在上海的徐先生被邵某某拉入微信群后,又听从其他所谓“股票分析师”诱导,在某“股票App投资”中被骗190余万元。邵某某很快被抓获归案,民警也以此为线索打掉背后有着40多人的电信犯罪引流团伙。

检察官审查案件后认为,虽然邵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能够认罪认罚,考虑到他还是一名学生,对其相对不诉可以帮助其更好地回归社会。检察官多次与邵某某哥哥、辩护人以及校内辅导员联系,一方面要求家庭、学校配合对邵某某开展教育训诫,给与其校内相应处分。另一方面在对邵某某普法教育后要求他反思自身错误写下“悔过书”。以此为前提,检察官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

从小没有父母、无人照料、也没读过几天书的小伙符某某为了“赚点小钱”卖掉了自己的5张银行卡换得600元钱,然而他的银行卡被犯罪分子拿去当做诈骗他人、接收赃款的工具。今年年初,上海的潘阿姨被人以亲友借款的名义骗取了4万元钱,钱款全部转入到符某某名下的银行卡里。潘阿姨报案后,符某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出售、出借、出售本人的银行卡也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犯罪。”考虑到符某某文化水平比较低,检察官耐心地对他释法说理。检察官审理案件后认为,鉴于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悔罪态度较好,决定对符某某不起诉。因为知道符某某经济情况不好,检察官特意压缩了办案时间,将不起诉公开听证和宣告放在半天内完成,以便符某某能够早日回老家。

据悉,在不起诉公开听证中,虹口区检察院首创“三方确认、一方见证”监督模式,做好案件质量防控风险。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辩护人)全程参与和见证不起诉的决定过程,而科技化手段“智慧量刑”小程序的应用,也是可视化展示是否适用认罪认罚案件的判罚,辅助见证人判断量刑建议是否合理。通过小程序直观感受到类案判决以及是否适用认罪认罚带来的量刑差异后,见证人也“更专业”,能够开展更客观公正的监督。小程序中大量的指导案例、法条解释及量刑分析可引导警示社会公众学法、知法、守法,同时人们又可以通过小程序监督检察工作。据了解,2017年区检察院案件上诉率为5.9%,虹口区检察院自适用认罪认罚机制办案后,2021年以来,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为1.6%,刑事诉讼效率得到较大提升。每一个认罪认罚案件的背后,都是检察官的严格审查、多方衡量和无数奔波,也是检察机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彰显检察温度的一个切面。

通讯员 王晓阳 新民晚报记者 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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