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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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里关于交通肇事罪是怎么规定的? 具体规定都有哪些?怎么就构成该罪?处罚?
山东崇真(芝罘)律师事务所杨净净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
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杨净净律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杨净净律师,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毕业,现任烟台律师协会会员,找法网网首席律师,法律快车网特邀嘉宾律师,山东崇真(芝罘)律师事务所民商事及刑事专家律师。
杨净净律师于2008年考入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同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经过正规系统的法学专业教育,理论基础扎实,罗辑思维严密。从事法律服务多年,经办了数百起具有社会影响力重大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处理案件过程中,能够准确提取案件的焦点,搜集关键证据。其扎实的工作作风,广泛的社会交往、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众多客户和顾问单位的信赖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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