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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了一下交警处理交通肇事者不来,剐蹭对方不认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土哥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6 16:32:17

开车上路,剐剐蹭蹭总是难免。发生了交通事故应该第一时间报警或者联系保险公司,确定了事故责任方后按照程序进行处理。不过有时候,你即使按照程序来,也未必能把事情处理好。市民迟女士最近就碰上这么一起交通事故,明明交警判了对方车辆的全责,可对方驾驶员却一拖再拖,就是不配合处理。

在位于黑龙江中路上的广汽本田4S店,记者见到了迟女士。从发生交通事故到现在,她的爱车已经在4S店待了一个月时间了。由于肇事方驾驶员不愿意签字,对方保险公司一直没来结账,最终迟女士只好自己垫付了1800元的维修费。

交警赶到现场后,判定大众车全责,当时迟女士和大众车驾驶员也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了字。按照程序,迟女士将车开到4S店维修,对方则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由保险公司到维修点结算修车费用。

按照相关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15日之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可是事故发生到现在已经一个月时间了,肇事车驾驶员却没有再和迟女士联系过。无奈之下,迟女士只好主动拨通了对方的电话。

对方的态度让迟女士感到很无奈,可是一拖再拖总不是办法。她只好又联系了市南交警事故科民警求助。

其实本来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双方都有保险处理起来应该也不复杂,可是这位大众车驾驶员的处理态度却让人有点难以理解。当然,在交通事故中每个人都有选择复议的权力,也希望两位车主能够友好协商,早日处理好这起交通事故。当然,如果对方仍旧选择一拖再拖,迟女士不妨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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