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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热点解说十堰交通肇事不起诉,丹江口未成年犯罪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青青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6 15:21:59

附条件不起诉宣告仪式。

正义网十堰11月14日电(通讯员鲍欢)“谢谢检察官阿姨给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去了学校我一定好好学习,不再犯同样的错误……”日前,在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的检察宣告室里,接到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的小武(化名)诚恳地对检察官说到。

据了解,今年3月,小武等共13人驾驶摩托车外出游玩时,通过追逐、围堵等方式,强行将未成年人俞某借骑的摩托车据为己有。案发后,该摩托车已追回并退还合法车主。

7月底,该院受理此案。审查期间,五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并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经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其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和性格特征,并结合其犯罪事实和情节,征求各方意见后,该院依法对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在附条件不起诉宣告教育仪式上,办案检察官向在场人员介绍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的基本情况、观护帮教计划及重要意义,并向小武等五名未成年人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公安机关、辩护人、学校代表、司法社工也从不同角度对五名犯罪嫌疑人提出要求和寄语,希望他们吸取教训,敬畏法律,重拾信心,回归人生正途。

“我真诚地向被害人道歉,也一定谨记检察官阿姨的教诲,好好学习,好好改造。”“感谢大家对孩子的包容,我们一定全力配合,帮助孩子回归正途。”现场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纷纷表态,并与该院、十堰益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署了为期十个月的监督考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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