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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普及一下对于交通肇事与故意杀人,故意撞车案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王铁柱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6 09:48:23

从一桩简单的交通肇事案件到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检察官从迷雾重重的案件中抽丝剥茧,最终认定事实。2023年2月,浙江绍兴上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法院审理一审宣判,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22年6月,上虞一乡间道路上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同向而行的小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电动自行车被撞下田埂受损严重,其主人张某陷入昏迷,被120紧急送往医院。后经鉴定,张某为重伤二级。

在审讯中,肇事者王某称车祸发生的原因是张某骑在路中间,他想超车,不小心撞到了。根据讯问情况,该案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但王某在面对讯问时支支吾吾的态度和飘忽不定的目光引起了侦查人员的怀疑。随着案件调查深入,侦查人员发现二人其实是同事,近期因工作产生过激烈的矛盾冲突,张某曾威胁王某要将其踢出项目,王某也承认事发当日二人在争吵中互相放了狠话。可对于车祸,王某却坚称是偶然,并在后续几次讯问中,坚持这一套说辞。案件调查进行到此似乎陷入僵局。

2022年9月,侦查机关将该案移送上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王某是否故意制造车祸?面对种种疑点,承办检察官决定补充侦查。在仔细审查案件、一次次比对书面和电子证据后,承办检察官通过逐帧回看车祸现场监控、读取车辆“黑匣子”数据等,找到了突破口。检察官发现,王某在撞上张某时完全没有刹车痕迹,主观故意比较明显,且王某在看到张某后并未减速,车速甚至高达80千米/小时这不符合乡间马路的行车规范以及行车常理。

真相逐渐浮出水面。承办检察官通过翻查王某手机勘查笔录,又发现了一个关键性证据:王某于事发前一天在搜索引擎上有目的性地搜索了“开车撞死人会怎么样”等信息。至此,所有证据都串联了起来,共同指向王某有想要杀害张某的主观故意。面对这些证据,承办检察官确信王某涉嫌故意杀人。在如山铁证面前,王某再也无法狡辩,承认了自己因与张某产生矛盾,冲动之下想要撞死张某的事实。

2022年11月,王某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在王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张某并获得谅解,且认罪认罚的情况下,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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