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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交通肇事逃逸被讹诈,相撞后直接走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村上龙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6 07:31:25

2020年9月9日,随着第二名肇事逃逸者落网,近期发生在宁波市海曙区的两起非机动车肇事逃逸案件均成功破获。给伤者讨回了公道,挽回了损失,也让违法者受到了应有的制裁。

2020年8月31日15时10分许,海曙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中山西路铁路立交桥下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一方受伤。接到报警后,路面巡逻警力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却发现现场只有一辆电动自行车,一名环卫女工抱着一名受伤的中年妇女斜躺在边上,一名小孩子站在路边,两人有不同程度受伤,伤者家属已经赶到了现场。经询问周边的围观群众,告知事故另一方电动自行车已驶离了现场,驾车的是一名中年男子,大家都对这名肇事后逃离现场的当事人的行为义愤填膺。

海曙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姚镇宇迅速接手主办这起事故,立即对事故经过展开调查。经伤者史女士描述,事发当天,其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1岁的儿子自东向西正常行驶在中山西路非机动车道上,在途经铁路立交桥附近时,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其车辆左侧超过,刮到了自己的车把手,把自己和儿子连人带车刮倒在地。当时自己失去了意识,陷入昏迷,幸亏好心群众为其拨打了110报警。后经医院救治,自己脸部受伤,下巴缝了六针,膝盖也缝了三针,脚上也有受伤,后座的儿子也有轻微受伤。由于事故发生后,自己一度昏迷,也没有看到对方具体长相,更看不清对方电动自行车车牌。姚警官根据相关线索,通过路面监控开展了调查。从事发地附近的监控里,姚警官看到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对方的模糊形象,但是却看不清车牌。于是便顺着其之前走过的线路沿线追查。9月2日,姚警官经过细致观察,在中山西路和长春路口的一个监控看到了嫌疑人横过马路的过程,也看清了电动自行车的车牌。车牌看到了,破案的希望大大增加,姚警官立即联系上了该车牌登记的车主,但是最终结果却让人大失所望。车主说,这辆电动自行车早已卖给了一家车行,当天骑车的不是自己。为了验证其说法,姚警官和同事随后来到车主的住所进行调查,不管是从这名车主和家人的形象判断,还是对周边邻居的调查以及售卖电动自行车车行处的了解,都证明了车主没有说谎,这一线索断了。

失望之余,姚警官抖擞精神,再一次坐回电脑前,继续沿着其通行线路上的监控追查。通过监控追踪机动车还算好找,但是要追踪一辆电动自行车难度实在太大。但是姚警官没有放弃,一直在不懈努力着,9月8日,经过数天的奋战,终于又发现了嫌疑人的身影,而且和之前查到的结果不同的是,嫌疑人是推着电动自行车在行进。根据这一特点,姚警官再接再厉,经过沿线监控跟踪,最后确定了其落脚点在镇明路月湖盛园附近,并马不停蹄赶赴现场进行排查。通过月湖盛园内部监控近两个小时的查询,最终锁定嫌疑人当天出发于附近一家邮政所,经过走访辨认,成功把肇事逃逸者查获。

肇事者姓胡,1976年出生,宁波人,家住海曙区高桥镇,是该邮政所的一名投递工。胡某某对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他说,事故发生后,他回头看了一下对方,发现对方两人倒地,电动自行车压在身上,便回去把对方扶起。考虑到自己家庭条件不好,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还担心被对方讹诈,便啥话没说,逃离了现场。自己不懂法,认为电动自行车之前碰一下问题不大,没想到构成了肇事逃逸,现在除了要赔偿对方医疗护理等相关费用外,还要承担肇事逃逸的责任,非常后悔。

9月9日,交警部门最终裁决,胡某某因非机动车超车时妨碍被超载车辆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承担该起事故全部责任,并且,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而在这起案件侦破期间,9月2日姚镇宇警官还查获了另一起发生在8月13日的电动自行车肇事逃逸案件。事情发生在当天18时左右,两辆电动自行车在海曙区环城西路宝善路口发生碰撞,其中一方当事人也是在事发后逃离了现场。伤者是一名66岁的严姓老太太,受伤比较严重,经医院检查,右肩粉碎性骨折,前后医疗费用花费了6万余元。姚警官和同事们一起,花费数日,经过监控跟踪和现场排查,最终在白云街的一家超市内的烤鸭店里成功查获肇事逃逸者付某某。付某某是这家烤鸭店的老板,对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在这起逃逸案件侦破过程中,还发生了让人唏嘘的一幕,9月2日中午1点多,姚镇宇警官和同事前往白云街边上一家邮政储蓄银行查看内部监控,在工作人员协助调取监控的期间,姚警官不知不觉竟躺倒在银行大厅的椅子上睡着了。原来,姚警官连日奔波于几起逃逸案件,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体力和精力,同时其父亲也刚好在此期间因身体原因住院治疗并动了手术。在家庭和了,迷迷糊糊睡了过去。不久银行的监控又提供了进一步的线索,姚警官和同事们又立即精神抖擞开展下一步的排查,最终成功将逃逸者付某某查获。

肇事逃逸案件,尤其是非机动车肇事逃逸的侦破,相比于其他一般事故,难度更大,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也大大增加,在这两起事故中,姚警官的细致深入调查,和为之付出的不懈努力,是案件最终得以破获的关键。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管你所驾驶的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一般情况下逃逸方不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还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事故发生后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应该尽快报案并全力抢救伤员,等待警方的处理,这既是对事故双方负责,也是避免付出更大代价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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