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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秘闻消息:交通肇事定责工作日,鞍山汽车救援电话号码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松松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5 16:18:08

摘要: 正式实行后,凡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不及时报案、不及时拆除事故现场,对各方当事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

△发布会现场。

  29日,我市举行《鞍山市实行远程视频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有关部门领导对远程视频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模式、远程视频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理赔模式、远程视频平台处理交通事故的特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及解答。

  据了解,为了提高我市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能力,强力遏制“小事故引发大拥堵”的道路通行状况。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以民意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成立了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远程视频快处道路交通事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通事故远程视频快处中心”),通过整合各方面视频资源,依托“互联网+”推出了以远程视频处理事故为特色的“2+2”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新模式,在视频覆盖区域内完成一起简易车损事故处理只需3—5分钟。现该中心已投入试运行,并拟于5月8日正式运行。

  据介绍,远程视频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模式是“交通事故远程视频快处中心”民警通过接报警和视频巡查发现视频覆盖区域内的事故现场后,立即通过远程视频平台“进入事故现场”、查看肇事过程、固定现场证据,确定事故责任、现场责令当事人快速拆除现场,全程只需3至5分钟。“交通事故远程视频快处中心”位于鞍山市铁东区建国大道与和平路路口东100米中保理赔中心楼下,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早7时至晚6时30分,中午无休。案件受理条件为鞍山市城区(不含海、台、岫)范围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不适合简易处理的除外。

  由于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存在着诸多不同的主客观因素,如公共视频覆盖范围、手机网络信号等问题,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视频处理交通事故的效率。为此,鞍山市公安局交管局借力远程视频平台,创新推出“2+2”事故处理模式,即以远程视频和微信公众号自助快处交通事故为主,以人工拍照和交警现场指导为辅的处警模式。通过完善互补,解决了不同条件下远程处理交通事故的问题。发布会还对四种处理模式分别予以说明:一是在视频监控区域内发生事故的,当事人报警后,远程视频快处中心的工作人员可直接通过监控摄像头“进入事故现场”,拍照、取证、定责,远程完成。二是没有视频或视频无法清晰取证的,中心工作人员将迅速指导当事人利用“鞍山交警事故快处”微信公众号进行事故快处和快赔。三是事故现场周边无视频、当事人手机无网络的事故现场,接警人员将通过语音(全程录音)询问事故过程,并指导当事人自行拍照后拆除现场。四是各辖区大队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或经远程视频快处中心指令处置的事故现场,由民警现场指导当事人使用“鞍山交警事故快处”微信公众号,再由远程视频快处中心民警进行后续处理。

  另外,在5月8日正式实行远程视频快速处理交通事故以后,凡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不及时报案、不及时拆除事故现场,占用车行道造成交通堵塞的,由各辖区交警大队民警到现场处置,并对各方当事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同时,对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一并处罚。

  远程视频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理赔模式是交通事故远程视频快处中心,创新“警保联动”工作机制,联合25家保险公司,成立了鞍山市道路交通事故定损(拆解)中心。凡通过远程视频快处中心处理的交通事故受损车辆,全部在该中心统一定损、统一拆解、统一理赔,真正实现了事故处理“取证、定责、定损、理赔” 全程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

  远程视频平台处理交通事故的特点为当事人最快只需3分钟便可完成取证、定责、拆除现场的全过程。当事人只需通过视频通话一个步骤,即可配合交警完成事故取证。同时,还简化了简易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心工作人员与交通事故当事人全程实时沟通,指导取证,交警无需亲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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