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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刑事责任追究(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怎么认定)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赵小焕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24 10:47:04

交通肇事刑事责任追究(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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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可以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四、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刑事责任追究(1) 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怎么认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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