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交通肇事罪酒驾判决书(醉酒驾驶致一人死亡案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隔壁老齐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24 09:22:50

交通肇事罪酒驾判决书(醉酒驾驶致一人死亡案例)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缓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2020年7月10日20时许,黄某某酒后驾驶制动性能不合格的小型轿车沿观泉南路由南往北行至某路段时,撞上横过马路的被害人易某某,易某某腾空翻转后摔在地面,造成易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黄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后黄某某拨打开发区交警大队电话主动投案,经检验,黄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2.00mg/100ml。经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大队认定,黄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易某某不负事故责任。

萍乡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黄某某醉酒后驾驶制动性能不合格的机动车,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黄某某系过失犯罪,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原公诉机关也建议对其判处缓刑,黄某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原公诉机关判处缓刑的量刑建议,所在地社区矫正机构亦认为其符合非监禁刑条件,根据本案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文章